射手的慢動作--將愛情進行到底

射手的慢動作--將愛情進行到底

    跟射手的他認識很早了,早到根本不知道星座的時候,早到剛剛上完小學的時候。第一次相遇時我們是初中同學,還坐過一陣子同桌的。但那時除了跟他打架,其他的接觸並不多。直到一年後我轉學的時侯,我們還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同學。如果不是兩年後相遇在另一個教室裡,我大概這輩子都不會跟他有什麼糾纏吧。但是緣分就是這樣安排的。  
  
  前奏  
  
  我是女生,很徹底的水瓶座女生。一直做著自己驕傲的夢,一直按著自己的夢生活著。在我們那個警察學校裡,我碰到生命裡第一個出現的男生,被他的不知什麼東西吸引後,就不太注意別的男生了,包括他對我的好,我都視為理所當然,這樣的日子過了三年。快畢業的時候,我的單戀徹底結束,我的第一個男生變成別人的了。因為不太懂怎麼跟男孩子相處,所以錯過了。恍恍惚惚裡,他走近我,安慰我,開導我。從我們相遇在警校,因為老同學嘛,就一直當他是好朋友,還對他總是很放肆,有時候甚至忽略了他的性別。我那時候總是每天嘻嘻哈哈,風風火火,脾氣來的快去得快,還總是不講道理,很少有人受得了我,但是他受得了。他在我眼裡,寬容,好脾氣,幽默,他很運動,能跑,會踢足球。跟他在一起總是感覺很舒服,很放心。但是那也沒能改變初戀對我的打擊。  
  
  快到畢業的時候,我決定遠離,我要離開這裡。他知道的時候,有點沉重,卻沒說什麼。家裡人很驚訝我的決定,但是經過我的強烈要求,還是同意了。等待簽證的日子我在北京突擊英語,那段日子過得洋洋灑灑,很愜意,我認識了很多新的朋友。好像突然一下什麼都不用想了,好像什麼都想開了。雖然有時在深夜裡想起我的初戀,還會掉下眼淚,我三年的付出原來只是沒有意義的一廂情願。想到這些我就心痛得不得了,但那畢竟不會時常左右我的心情了。感覺突然一下長大了許多,沒有從前那麼鬧了,穩重了,安靜了。他有時打電話給我,有時我們在網上見面,還像往常一樣開玩笑。我的新朋友都很想認識他,說我每天提起他的頻率很高很高。  
  
  我說,是嗎?我怎麼沒覺得。好朋友嘛!  
  
  一  
  
  轉眼間半年過去了,要過年了。我也該回家了。睡了一夜的火車,回到我熟悉的城市,想見死黨晶晶,想見他。幾個月不見,他好像突然長大了,變成熟了(有點帥了),我心裡有點驚喜。他告訴我他有目標了,準備追一個可愛的,跟我挺像的小女生,讓我給點意見。直覺開始緊張,但是我還是告訴自己:哦,他也是男孩子,會喜歡別人很正常的。見了好多他的新朋友,都是女生。這小子竟然在我離開的時候認識了這麼多女孩子。出人意料!那女孩子長得很高,比我還高,175左右,我不覺得她跟我像。在那女孩家,他卻對我奇好無比,弄得我一頭霧水:難道是拿我當托?再問我意見的時候,我告訴他不合適,理由是那女孩子太高了。其實具體哪不合適我也不知道,我說不上來。他也沒再問過。  
  
  那時候《流星花園》正在流行,我回來得晚了,還沒看過。  
  
  打電話給他,說我要看,限時3天給我弄一套。  
  
  兩天後,電話響了,他的號碼。我偷笑,辦事效率還挺高。  
  
  同學們都奔向了工作崗位,變成警察叔叔和警察阿姨了,只有我幾乎沒什麼事做,優哉游哉的等我的簽證。幾乎每天打個電話煩他,似乎也就剩他不怕我煩。他不忙的時候,開著車帶我兜風,帶我去找同學,找他那些朋友(都是女生),帶我吃東西,或者載我去買點什麼東西。再後來,他幾乎成了我的司機。我還奇怪他不忙著追那個女孩子,每天跟我泡在一起,一點都不重色情友,射手座的奇跡。媽媽知道我們是多年的好朋友,再加上我快走了,所以管我也不是很嚴。  
  
  有一天突然覺得挺過意不去,良心發現要請他吃點東西。好容易等到他下了班,他卻說不餓,於是我們就改去一間咖啡屋。那時候滿世界都是周傑倫。我們聽著周傑倫,面對面坐在鞦韆的椅子上,聊很多事情。在柔柔的燈光裡看著他亮亮的眼睛,一種奇妙的空氣在我們周圍流轉。但是有什麼好想的,我就快要走了。  
  
  二  
  
  不知不覺開始喜歡坐在他身旁,喜歡從側面看他開車的樣子,喜歡馬路上的紅燈。每次紅燈的時候我都希望等待的時間長一點,再長一點。。。。。。。他不知從哪買回一個小小的煙灰缸,圓圓的,親親的。我就要了。還每天晚上握在手裡。沒什麼的,因為太好玩了。  
  
  我跟晶晶去打遊戲機,贏回一套橡皮泥。冬天很冷我想,就做了一套小帽子,小手套,小圍巾還有小靴子,可以過冬了。給他打電話,他來接我們,卻沒開車。晶晶被男朋友叫走了,他送我回家。我把那套小東西給他。  
  
  他說,沒地方放。我的天!  
  
  不高興了。  
  
  好吧好吧!他掏出煙盒裡所有的煙,把我的小圍巾小手套小帽子小靴子放進去了。  
  
  我滿意了。  
  
  我們堅持不搭TAXI,就這樣我們走回家。  
  
  大年初三是情人節,他在單位值班。晶晶有了男朋友後我就退居二線了,好歹我有個不把我當姐姐的妹妹阿克,跟她無聊的在廣場溜躂。好多氣球,一眼看到一隻「魚」(他姓「於」),就把那只魚買下了。阿克還以為我是買給她的。我提議去一個好玩的地方,就把她帶到他的單位了。一見他,好像世界又開始有意思了。這時候我公佈謎底:阿克,氣球是買給他的。  
  
  三  
  
  市郊的公園剛剛竣工不久,正月二十的晚上,政府在市郊的新公園放煙花,他去執勤。下午的時候打電話問我去不去,他只是打電話問我「去不去」,而不是邀請我「去」。我當然說不去。吃晚飯的時候,家裡好多爸爸媽媽的朋友一起來吃春卷,沒有人顧得上我。我開始坐不住了,終於拿了媽媽的車鑰匙,我要快點,焰火就要開始了。路上的交通擁擠,突然聽見「彭」的一聲,燦爛的顏色映紅了天。好美!  
  
  煙花滿天的夜晚,我開著車穿行在城市裡,急速的,不停的駛向他。我不知道為什麼那麼著急,想跟他一起,看煙花滿天。  
  
  他說過,公園修好了你還沒去過吧,等哪天執勤我帶你轉轉。我要快點,再不快點煙花就要結束了吧。  
  
  終於到了,人山人海。他在那呢?我開始後悔,應該跟他一起來的。打電話給他,信號差級了,總是一通就斷。想打公用電話,才發現走得太急一分錢都沒帶。  
  
  那天的結局是,我灰溜溜的回家了。我沒有找到他。  
  
  三八婦女節,姑姑放假,要帶我去吃一頓。我call他:「喂?」  
  
  「大姐,你又有什麼事啊?」  
  
  一句話說的我不高興了。哦,他嫌我煩了。  
  
  那天送我去姑姑家後,我告訴自己不許打給他,再也不許找他。我每天給晚上給明天安排一堆事情做,讓自己不能有空閒,決不能找他。誰要理他,反正我就要走了。這傢伙,居然嫌我煩。  
  
  四  
  
  一個禮拜後的一天下午,我無聊的對著電腦。電話響了,我看了一眼,天!他的號碼!整整7天了。我深吸一口氣,「喂。」  
  
  電話裡傳來他熟悉的聲音,和一貫的溫柔。他說他今天值班,他說他忙了整整一個禮拜,他說很忙很忙都沒怎麼回家。  
  
  但是我想這跟我有什麼關係,還是不能原諒一個禮拜不跟我聯繫,還嫌我煩。我一直認為誰都可以嫌我煩,就他不可以。  
  
  「打電話來有什麼事嗎?」我打斷他的「忙來忙去」。  
  
  「沒什麼事。」  
  
  我突然一下子爆發了:「以後像這樣的電話少給我打。」  
  
  「嗯,知道了。」  
  
  放了電話,我以為我會好受點,我以為我會像以前那樣,對他發完脾氣就沒事了,但是我錯了。這一次我沒有好一點,我很失落,我好像更難過了。這樣不行,我又坐不住了。  
  
  後來我想,大概是從那次起,我不能見他難受,不管是看見,聽見,甚至是感覺見都不行。只要感到他在難過,我會更難過,我會如坐針氈,發瘋的想要去找他。  
  
  那天我們家反常的吃飯很晚,我吃過了飯,對媽媽說我困了,上樓去睡了。但是我怎麼可能睡得著,串通保姆,溜出去找他。他的單位裡我家很近。我背著我的小包包,十幾分鐘就走到了他單位。我來到那熟悉的辦公室門前,那幾次來這裡等他或找他下班的門前。裡面有燈光,輕輕的推開門,諾大的辦公室只有他一個人,背對著門面對著電腦。聽到聲音,他回頭看了我一眼,又轉回去了。我搬了把椅子,在他旁邊坐下。看著他的側臉,他的鼻樑高高的,忽然就好想靠在他肩上啊!但是我馬上被自己的想法嚇了一跳,趕緊回過神來了。  
  
  「就你一個人嗎?」我像沒事似的。  
  
  「他們去吃飯了。」這傢伙連飯都不去吃,幸好我早有防備。  
  
  「我帶了我最喜歡吃的--肉鬆麵包給你,這是我吃遍全市最好吃的。」我笑嘻嘻的,好像是我的錯哈?  
  
  我們沒多說,他的同事回來後,他帶我走了。  
  
  夜晚,看著滿街桔紅的路燈,我的心情好好哦!他看起來挺好的,可能不生我的氣了吧。認識他這麼久,不記得他跟我生過氣,每次都是我在生他的氣。不同的是,從前我不覺得我的無理取鬧會傷害到他,現在變得很在乎,總擔心他會生我的氣。逛了一會就送我回家了。不要想太多了,我們是好朋友嘛!況且,我就快要走了。  
  
  五  
  
  年過完了,我的簽證還在等,我漸漸的忘了自己在幹什麼了,這叫做得意忘形吧。還是做點自己喜歡的事情吧,我告訴自己。挺喜歡FLASH,覺得當閃克比當警察過癮。就去學做FLASH好了。他由於單位裡我家太近,每天接送我「上學」成了他的第二職業,每天早上起來他的車就停在外面。那是有趣的場面:從家裡出來的四口人,妹妹騎自行車上學,爸爸進爸爸的車,媽媽開媽媽的車,我有我的專車。漸漸的我習慣了每天早上見到他,上網的時候除了看我們水瓶座,一定要捎帶上射手座。剛開始發現他不像是射手座的嘛,還是他裝得太好?後來才發現他是A型血的射手座,啊!很完美的男人。但是那又關我什麼事,我們是好朋友嘛!而且,我要走了。  
  
  有一天早上,媽媽要去另一座城市看望老友,大概一兩天,想讓我陪她去。我一想:正好!跟晶晶說了一聲,然後沒有告訴他就走了。第二天,他打電話來,一看到他的號碼,我笑了,這小子八成是想我了,這回的失蹤玩成功了耶!  
  
  第三天下午,我們回來,媽媽直接去忙她的事情了。那天風和日麗,我回來第一件事就是想找他。我去見晶晶,之後他來了。晶晶重色輕友的守著她的男朋友。我跟他去吃飯了,吃我跟晶晶最喜歡的老四川,以前都是晶晶陪我去的,現在想想,我會中他小子的圈套有一半是因為晶晶不陪我。  
  
  吃完了飯,他問去哪?我們去了市郊的那個公園。終於帶我去轉轉了。  
  
  走在園裡的路上,感覺怪怪的,他在興致勃勃地講一件什麼事情,可我一點都沒聽進去,心裡亂亂的,從下午回來就亂亂的。每次出門我都怕回家,我就喜歡跟媽媽出去玩。但是這一次,我強烈的盼回家。我知道自己想他,可是我無法面對。跟他在一起的這些日子,我漸漸地走出那初戀的陰影,開始有一點從前的快樂。想著想著,我突然停下腳步。他還在講著他的那件我不知道是什麼的事,發現我停下了,轉過身來問:「怎麼不走了?」  
  
  我沒有吭氣,不知哪來的勇氣,我伸出我的左手。  
  
  他歎了口氣,很自然的牽起我的手。  
  
  我的天!我的腦袋一片空白,那是我十九年來最特別的一天:  
  
  第一次跟男孩子牽手,好緊張哦!  
  
  第一次放心的把手讓人牽,好感動哦!  
  
  跟著他繞著廣場慢慢地走。他像沒事一樣繼續講他的事情,嗯,這是我想要的。好一會,他終於講完了,開始不說話。我們就這樣默默地走。  
  
  他的手很大,很粗糙,但是我握著他很習慣,很安心。我的手心不停的出汗,可能他也是。我們的手心裡濕濕的。好久,我們一句話也不說,就這樣靜靜的走著。不知走了多久,他說,我們坐一會吧。於是我們坐下來。坐下來之後,他不那麼平靜了。對我說:「把手給我。」  
  
  那天晚上,他對我說出了好久以來埋藏在他心裡的愛,在我喜歡我的第一個男孩的時候,他開始喜歡我,他告訴我,無論我怎樣對他,他就是想我對我好;無論我怎麼想,他就是想我好。他常常跟那個男生說我許多的好話,他沒有奢望過要得到我,他只是希望我快樂幸福。可惜他藏得太好了,我一點都不知道。這才發現自己對他很久以來的那種深深地依賴不是沒有道理的;常常覺得他的眼睛很深情卻從來不去面對;我一直守著自己原來是在等他。他說他一直不知道我怎麼想,他說他很想很想對我說愛我,可是他控制住了。在我伸出手的時候,他實在是,無法抗拒。  
  
  那一刻我只想緊緊抱住他,沒有想到我一直追求和尋找幸福的原來就在自己身後。  
  
  我終於伸出手抓住了自己的幸福。繞了一大圈的我們終於開始了我們的故事。  
  
  結束語  
  
  寫到這裡,文章就要結束了。但是我們的故事才剛剛開始,我在我們牽手後的一個月後飛往加拿大。  
  
  我們在大洋的兩端繼續著我們偉大的愛情,我在離開後才發現自己比想像中還要愛他一千倍。轉眼間7個月過去了。我們經歷了分隔兩地可能經歷的所有來自家人,朋友,距離以及初次戀愛得不知所措的各種問題和壓力,但是我們都挺過來了。我們一點一點長大了。我們抱著一個信念,那就是一定要在一起。不管如何艱難,我一定要到他身邊。  
  
  在這裡,祝願所有的分割兩地的戀人,都能勇敢地面對所有問題,將愛情進行到底。偉大的故事每一天都在繼續,偉大故事其實並不遙遠,它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我為我和他偉大的愛情喝彩!!!  
  
  老天保佑,天下有情人都能終成眷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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