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時愛著兩個人怎麼辦?

我同時愛著兩個人怎麼辦?

  陳教授:我18歲那年,在我還不懂什麼是愛情時,和第一個男友方某如漆似膠,但那只是短暫的幾個月,便被父母拆散了。從此天各一方,只是臨別時,他說永遠記住我,並表示有一天重新拾回失落的愛。轉眼三年過去,我們誰也沒找過誰,也沒通過信。似乎這事早已淡漠,藏在心底的只有那麼一點影子。去年我和同學魏某相愛訂婚。

  真是上天捉弄人,恰在此時,方某再次出現在眼前。他激動萬分,告訴我三年來他是如何努力創造條件,只願將來能成眷屬。讓我說什麼呢?當我無可奈何地把訂婚事告訴他時,他茫然了,良久寸說出一句話:「只有我方某才能擁有你!」雖然我表白了許多,但他只是重複那句話。

  未婚夫在知道方某來找我後,便說:「人的感情不能強求,我真誠地愛你,即使你離我而去,我也沒怨言,因為人可留,而感情應是兩廂情願的,我相信你能做出自己的抉擇!」兩個人都那麼執著,可我呢?我困惑極了。想與魏某繼續下去,否則我太不近人情;而方某又不死心,我會永遠欠著他的感情債。我,一個其貌不揚的女孩,同時,幾乎是同時,受到兩個男孩的愛,我既怕傷了這個,又怕傷了那個,望著。個近似渴求,一個充滿信心的眼光,我該怎麼辦?

                         李倩

  李倩小姐: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你是個重感情的人。但是,你前一個男友由於已中斷交往數年,且彼此又無音訊和感情的進一步溝通,應當算是過去的事了。他再次出現時,你已訂了婚,因此除了敘敘友情,談談近況,互道珍重,共祝幸福之外,似乎不該再做延續愛情的接觸。像你這樣的舊情難忘,只能說你用情不專,有欠妥當。不管最初怎麼強迫分手,時過境遷,且你對他的感情早已淡漠,又有了未婚夫,雖說訂婚沒有法律效力,但多少也有些道德。世情上的約束吧。你的未婚夫在這件事上的姿態是令人讚賞的,因為他知道一個心還在愛著別的人,是不可能專誠愛自己的。你的前友僅以一種渴求的態度,在你當前的處境上未表示做任何讓步,實際上是在對你施加壓力,對比之下,不如你未婚夫來得大度爽快。

  真正的愛應當是為所愛的人著想的愛,而不是一味地佔有,其中體現了兩個人的性格和情操。當事者迷,在外人看來已不難做出判斷,如今你腳踏兩隻船,不僅自己精神受折磨,也同時傷害著兩個對方的感情。你繼續和未婚夫好下去不等於對前友的不義;反之,魏某退出,你家裡人仍反對前友怎麼辦?即便父母不再反對,一旦你與前友結婚,他會不會責怪你這段姻緣,節外生枝,而影響今後的夫妻感情呢?我提出這一憂慮是基於方某對你目前在困惑中的做法來評價的,與魏某相比,方某的心胸不夠寬闊豁達。

  最後,鄭重地建議你,還是放棄已中斷三年之久的前情,一心一意地投入未婚夫的懷抱吧,願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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