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情,罪不可恕
今天,在主流社會不那麼關注的兩性情感領域裡,存在著不少有待認識和探討的盲區。其中一種快餐式的男女兩性關係--夜情(OneNightStand),就是盲區之一。
本刊記者願意和本專題的200名受訪者(其中男女各半)一道,斗膽涉足這個盲區。
專家解說:什麼是一夜情
方剛(主要從事兩性問題研究與著述的學者型作家,已在國內外出版包括《外遇中的女人》、《男人解放》等在內的二十餘部著作):一夜情,偶發的性行為,通常僅只一次,也可能是有限的兩三次,強調雙方均基於性慾求的特點,拒絕感情與責任,通常發生在並不熟悉的人之間。
一夜情因此又被稱為「一夜性」或「艷遇」,以顯示其沒有愛情介入的特性。追求一夜情失業率,也正是看重了這一點。主流社會對一夜情持貶斥態度,甚至視之為流氓行徑,同樣因為它的無愛特點。
一夜情幾乎成為公認的純肉體關係的代名詞,但是,事情總會有例外的情況。
一見鍾情也曾是受到主流社會質疑的一種感情,但在我看來其中有著充分的合理性。我們每個人都在自己的成長過程中,於頭腦中慢慢形成了關於理想異性形象,一見鍾情不過是與頭腦中的影像重疊的那個人突然意外出現罷了。以此推理,一夜情後的愛情便也不難理解了。一夜的相處畢竟比「一見」的瞭解與理解要全面得多,更何況,許多一夜情之所以成為可能,首先便因為兩個人「看順眼了」,有著相同或相近的性道德觀念。因此,因一夜情而發生愛情,從理論上講應該比一見鍾情的比例為高。
「我看一夜情」之男人觀點
劉流(電視台頻技術工程師):美國有部名叫《一夜風流》的黑白片,講的是一個窮記者和一位富家女,在一家旅館裡因為客滿住同一個房間,隔一道布簾子睡覺什麼都沒發生的事兒。當然幾經周折之後,他倆還是相愛並且結婚了。這牌子我是前不久從中央電視台電影頻道裡看的,感覺除了浪漫也沒什麼。如果一夜情指的就是這個,我比較容易接受,條件是必須有個情字在裡面;可要是把現如今某些人到有些場所只要肯花錢就能買個異性陪侍過夜也包括進來,我就比較反感了,只因為我把這看成是「一夜性」,而不是一夜情。
大魯(私營公司老闆):我老婆是我的初戀情人,這不表明我比別的男人少根花花腸子。有時候我也陪客戶到夜總會那樣的地方喝酒、唱歌和泡妞,但除了花錢我不會動真格的,說到底,怕得病。觀念上,我對一夜情沒什麼反感,但實際上不容易做到。
胡途(印務公司總經理):那年五一節,我跑到我那個曾在大學校園操場邊的清風朗月之下,對我講過整整1000遍「我愛你」的初戀情人絕對熱電廠場的婚禮上,一遍遍大聲問地:「為什麼?」結果她哭了,我也哭了。為這,我辭去公職來到這個我原本完全陌生的城市裡,開始了自己從底層做起的打工生涯,最後卻成了一個大我十多負的靠跑印刷起家的女老闆的情夫。我不愛她,這一點我從一開始就對她挑明了,當時她還反問過我:「難道我愛你嗎?」於是我們的關係就有了契約的性質:我3年不找別的女人,條件是她得讓我承包她手下的一個公司,每年的額定利潤完成後,超出部分我跟她平分。她大概沒想到我3年後毅然決然地離開她時,我不僅有了百萬身價,而且拉走了她的大部分客戶。我想我是對的,一個曾經因為一窗二白而失去初戀情人的男人,當他殺入殘酷的市場經濟後,最先應該學會的就是要把商場和情場徹底分開。
坦白地講,自打我自己的印務公司步入良性支作之後,我身邊不缺女人,但我清醒地知道她們並不代表愛情。我因此懷疑我的那些所謂的一夜情,是否真有愛情的成分,通常它們總是在點數鈔票之後畫上句號。仔細琢磨,挺悲哀的。我因此特別懷念我初戀的那個女孩,當然也只是瞎懷念,她畢竟早已是別人的老婆了。
「我看一夜情」之女人觀點
雅風(社會心理學碩士研究生):對於一夜情,我認為簡單地持反對或者造成的觀點都是不可取的,只因它所承載的也絕對是社會不斷變化的精神歷程的緣故。我想說的是,截至目前一夜情還遠不是一種類似晨練的全民健身項目,能參與其中者畢竟是少數--首先你得解決道德觀念問題,然後還得既有錢又有閒,另外還必須嫻熟地掌握把情和欲截然分開的技巧,弄不好欲變成了情,而對方又沒有繼續交往下去的打算,反而容易害自己,成為花癡。
至於我本人介不介意一夜情發生,我沒有把握。如果有人特別吸引我,我想我大概也會有不能自持的時候。
李麗媛(電腦平面設計師):「這年頭沒人約會,大家都直接上床!」這話可不是我說的,而是美國性學家莎麗?海特的名言。
在我以前打工的那家裝飾公司裡,我對我的已婚老闆挺有好感的,當然這一點他是知道的。有一晚加完班,公司裡只剩下我和他。他終於走近我,氣喘吁吁地說他愛我,我一開始還激動得不得了。可當他一把抱起我,把我放倒在電腦桌上時,我發現他在吻我的同時,一隻手竟伸進了我的裙子。「這不可能」。我心想。就這麼結束了我倆之間的一切,並且絕對不是因為他是個已婚男人,而是由於他太過直奔主題的緣故。我事後覺得,有過程對情緒的一夜情--哪怕真就是一夜,我也許是接受的,但只有主題而忽略過程的那種,請原諒我只想嘔吐。
Cat(歌舞廳DJ):在我每晚工作的地方,想要發生點什麼事兒的紅男綠女海了。一夜情?對,大概就是這意思。不過我本人都25歲了,還沒談過一次像樣的戀愛呢,我自己倒不覺得有什麼遺憾。平時如有客人對我不尊重,我就也對他們不客氣,我才不管他們是些什麼人、腰纏多少萬貫呢,反正我上邊有老闆罩著,而他上邊又有黑白兩道的人罩著呢。說到底我是那種挺看重自己第一次的女孩,雖然我能理解別人的選擇,但我至今仍堅持要把我的第一次奉獻給自己的丈夫--不過他會是誰,我到現在還不知道呢,或許還沒出生也說不完。
章莉虹(大三學生):談過幾次戀愛,但還是沒遇到夢中的白馬王子。如果有一天他真的出現了,我想我會不計後果,毫不遲疑的。
女人一夜情是否罪不可恕
個案No.1[楊依然,銀行副總會計師]:如果再有那樣的夜晚,即便完全不涉及愛情,我也願意嘗試接受、理解和享有,而不是簡單地拒絕我曾認為我的婚姻是幸福的。沒想到,丈夫的一趟公費東南亞三國之行歸來,竟使我這個原本一向奉行愛情和家庭至上的清白女人,染上了性病。病被醫好之後,我毫無妥協餘地地提出了離婚,結果卻失去了對兒子的撫養和監護權。後來我決定闖蕩南方,實際上是在心裡咬過牙跺過腳的,畢竟重新回到單身女人的行列時,我已經是個老大不小離過婚的女人了。
前年兒子生日之前,有個年輕的姓劉的玩具廠廠長,通過朋友找到我,想請我利用業餘時間,幫他們看看財務賬,以便順利通過企業年檢。事後,那位劉廠長親自登門給我送來了一個紅包。我當時沒接那個紅包,卻問他道:「能不能把你們廠最新出產的那些適合五六歲男孩子玩的玩具,每樣送我一個呀?」「怎麼,」這個機敏的男人顯然憑直覺就一下子猜中了我的心思,「想寄給老家的兒子當禮物啊?」我索性坦陳道:「我兒子六歲的生日快要到了。」「喔,我明白了,把地址寫給我,剩下的事我來辦好了。」後來我兒子打來電話興奮地告訴我,他竟收到了整整半集裝箱的玩具。
事後我很想請那位玩具廠的劉廠長吃頓飯,當面說句感謝的話,可幾次打他的手機約他,他都因為在外地搞新產品發佈而不能踐約。大約兩個月後,他倒是主動跟我聯絡了:「我回來了,晚上到我家來聚聚吧,今天是我女兒的生日。」我這才知道劉廠長是為人父者,怪不得當初我決定用他給我的酬勞換玩具時,他很能體察這個為人母親的心態呢。
當晚六點半,我拎著一套少兒百科全書,在劉廠長司機的引領下走進他家時,發現客廳旁邊的餐廳裡,酒水和那些好像都是從酒店買來又加熱過一次的飯菜已經上桌了。桌上擺了三套餐具。劉廠長打發走他的司機,接著請我入席的時候,我因為一直沒見到他女兒的面而忍不住問了一句:「咱們的小壽星呢?」他則淡淡地回答我:「什麼也別問,好好吃。這桌上的碗筷,除了你和我的,剩下那套就是她的了。不過她現在美國芝加哥,跟我的前妻在一起,不會來跟咱們搶吃搶喝的,你放心吧。」為避免探人隱私之嫌,我趕緊解釋:「我不是那意思。我……」「別說了,什麼也別說了。」他突然頹坐到我對面的一張椅子上,對我無力地擺擺手。「我以為你能懂我,我才請你來跟我一起給我女兒過生日的!」說話間,他已經滿臉淚光了。「客套和安慰的話別講,求你了!咱倆都是為人父母的天涯淪落人,應該是同病相憐的。讓咱們邊喝酒、吃菜,邊講講各自孩子小時候的故事好嗎?」
好像非常自然,我們後來既是因為酒的緣故,更是因為各自孩子小時候那些點點滴滴的趣事而漸漸陶醉了。第二天早上,我們是被鬧鐘同時吵醒的。我下廚房做了早飯,跟他一起吃,兩個人邊吃邊相視而笑,那情景很像是一對相親相愛的夫妻,但不是真的。我們也沒有預約下一次。
那一夜過後,我以為我會因何為誰有所不安,但事實上沒有。地球正常轉動,生活照常進行。儘管我們後來偶爾也互通電話,聊聊工作、心理和各自孩子的情況,但一忙起來,電話就越來越少了。但我知道,我其實有了很大變化,不在表面,而在靈魂深處。此前我只跟一個曾是我丈夫的男人有過肌膚之親,我原以為愛是它惟一的理由和表達。但那一夜與愛無關,它只包含了彼此同情、喜歡,甚至激情和浪漫。我想愛情之內是愛,愛情之外則有著對人性的深刻體認和尊重。
個案No.2[娟子,外資酒店大堂經理]:我想,那塊在我心裡落地的石頭,它的名字應該叫「貞操情結」,是由前後兩個中國男人強加給我的一個種陳腐觀念構成的。
結婚兩年間,大朋一直對我當初居然不是以處女之身下嫁給他而耿耿於懷。我對他這個雖是出身於農家,但學歷絕對在我之上的男人解釋說,女人的處女膜絕對代表不了什麼,我那曾經迷亂的初戀不過是一場夢,而夢醒之後,我才發現自己原來是不愛那人的;我甚至還跟大朋開玩笑:「老天看來不公平,給了女人一樣似乎可以證明貞潔與否的物件,卻沒給男人一件類似『處男膜』的東西,讓女人也能難一下她們所愛的男人可否是『原裝』的。」然而大朋偏偏不依不饒,總是藉故逼我供出自己的所謂「失身」細節,有一次甚至要求我必須具體說出,我跟在他之前出現的那男人,當初是誰先脫誰褲子,以及脫了之後怎麼做的。我惱怒地拒絕了。沒想到我的拒絕,竟使得一向捨不得傷害我(儘管只限於形式)的大朋,彷彿尊嚴盡失般地打起了自己的耳光,好像我真給他弄了頂綠帽子載似的。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嫁錯了人了。最後離婚時,我哭了,由於實在想不通自己好端端的一場婚姻,竟會如此收場的緣故。而大朋當時也流了淚。
也許是為了逃避我老家那個令我窒息的小城市和急需呼吸新鮮空氣,我來到了我嚮往已久的北京,並且在四處打工的同時,撿起了差不多已經忘光的英語。兩年後,當我幾經懷疑終於確定自己真的又戀愛了時,我專門挑了個恰當的時候,把自己內心的幸福感覺,告訴給了那位跟我同居了半年並且腦袋後邊扎馬尾辮的流浪畫家。但對方卻說:「你也許不信,我其實像你前夫一樣介意你的過去。再說,我信不過離過婚的女人!」天哪,我居然在「貞操」這個字眼上絆倒了兩次,內心的悲涼透徹骨髓。
我一生中最暗無天日的那段日子,是在我憑借自己重新惡補出來的英文底子考入一家外資酒店,並成為其大堂經理後結束的。有一次我的荷蘭籍女同事珍告訴我,男人介意一個女孩子是不是處女和有沒有過婚史,這在他們西方人看來十分滑稽可笑。她甚至鼓動我:「不信,你可以跟我們西方的男孩兒談次戀愛試試!」結果在她25歲的生日聚會上,她把他的前任男友傑夫介紹給了我。
儘管傑夫沒像珍所期望的那樣成為我的男友,但從他開始,我慢慢開始喜歡和老外交朋友了。我欣賞他們活得明朗、直白、自然,甚至把愛、喜歡和性截然分開的生活態度(遠不像中國男人那樣,總願意自虐虐人般地,把本該月白風清的純粹感情上的事弄得很沉重)。後來倒是我那位也是離過一次婚的瑞典籍上司路德,在我們有過一夜情之後,向我展開了玫瑰攻勢,我們從彼此欣賞到真正熱戀,經過了一年半時間,直到他將一枚訂婚戒指載到我手上,我才有了一種類似心裡的石頭總算落地的輕鬆。我想,那塊石頭的名字應該叫「貞操情結」,它是由前後兩個中國男人強加給我的一種陳腐的觀念構成的。
個案No.3[A-dy,自詡為「經常黑白顛倒埋頭於寫作的70年代出生的最優秀女性主義作家」,其作品目前僅限於朋友圈裡傳閱]:小姑獨處的30歲靚女,寧願耐心等待她生命中的第18次激情遭遇,而不願意留住開口向她求婚的好男人。在無聊的幸福與充滿未知的冒險之間,她為何作這樣的選擇我講一個我朋友的個案,大家肯定會大跌眼鏡。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在我所熟悉的單身人士當中,該個案算是一個特例。
我這位朋友30未婚,當然和我一樣是個女的,關鍵是還十分靚麗。她對我屈指算過,她曾經有過的男朋友(她本人認為準確點兒應該叫性伴兒),多達17個,其中一夜情的那種佔半數以上。相信不少人乍聽之下會跟我當初一樣哇哇大叫:「怎麼會這樣?」
我這位女友有如此複雜的性史,至今未得AIDS(或許是得了而我並不知道),想談戀愛(或做愛)就去做,時機不到便一人獨守空閨,照樣交友、上下班,與家人相處甚歡。關鍵她還是個熱心公益的「青年志願者」,沒事時老去敬老院幫忙。加上她對工作極其投入,對薪水、花銷卻不甚計較,因此她的人緣不是一般的好,而是幹什麼成什麼,左右逢源嘛。另外,她不像別的白領女性那樣,喜歡作所謂生涯規劃,而是真誠面對現實,視婚姻和愛情為可有可無--既不當它們是目標也不視其為障礙。總之整個狀態,可以用「不知30之大限已至矣」來形容……我鬧不清自己是不是有些欣賞她,但就是特別願意跟她交往,只因為她那種每天即便素面示人也神采飛揚的生命活力和健康心態,確實特別具有「殺傷力」。至少我周圍,的確有人吐露過類似「羨慕死她了」這樣的話。
我想我之所以喜歡我這位女友,是因為她的價值觀充滿了「彈性」,對人生也有獨到的見解。比如她與一位曾經愛得欲死的前任男友分手已久,一直保持書信、電話或者E-mail聯絡,兩人各自擁有羅曼史。她那位前男友後來專程從新西蘭回國,要求與她復合一聲兒生活,並言稱等兩個人結婚後是留在國內還是到國外定居隨她樂意。公正地講,她這位前男友惟一的缺點是比較小氣,錢財方面與她分得比較清,除此之外,他應該算是眾所公認的那種大好男人,不僅英俊聰慧,資歷與在國外的工作待遇都相當不錯,且與我這位女友至少相貌上挺「速配」。但以前經過近3年的斷斷續續的同居歲月,女友發現這「速配」其實接近兄妹感情,而不像情侶;才第二年,她就覺得激情銳減,日子已過得像老夫老妻,寡淡無味了。所以當她那位前男友要求復合,而我們大家一致贊同時,我這位女友卻斬釘截鐵地宣佈說「絕無可能」。「我可以想見我倆結婚後的模樣,」她說,「大概跟咱爸咱媽那輩人沒什麼出入:吵鬧、和好,然後就不敢再有脾氣了,想離婚的時候又有了子女拖累。我這樣跟他過一輩子,和慢性自殺有什麼區別!」
我們不妨作如下假設:1如果她接受她那位前任男友的求婚,婚後第一個月就出軌,那她便是對世人所認同的那種婚姻的神聖性大大的不敬了;2但要是她從此貞潔下去,為忍受不出軌而每週一次地跟這個根本無法給她帶來激情的偽丈夫無聊地做愛,至少對她而言,又有些非人道的殘忍了;3當然她可以選擇對婚姻不滿意後再行離婚,但當初又何必結婚呢,她又不是養不起自己和沒人追求。
我曾帶著這個真實的個案和如上所述的三種假設,去問我周圍的其他女性朋友:如果事情發生在她們身上,她們會作何種選擇?其結果是:
25%的人表態含糊,等於棄權;65%(其中已婚者居多)的人都以「不認為完全符合自己所遇到的實際情況,而是覺得從我國現階段國情出發大致會如此」的理由,選擇了第二種假設。對此,我內心裡是充滿悲憫的:顯然為「享受」安全的形式和空洞的快樂而就範於婚姻束縛,我認為這些女人正在慢慢培養著自己的壓抑能力(也許這樣講有些極端);還有7%的女人以「如果婚姻不如意,不妨嘗試紅杏出牆」為由,比較猶豫地對第一種假設做出了選擇。但在我看來,幾乎全世界的主流文化都不會公開贊成「妻子也有出軌的權力」這句曾在我國台灣響徹一時的口號,另外,為直覺而尋覓肉體的快樂,東方女性比西方女性更容易在心頭壓上道德罪惡感,從此竟日惴惴不安。而最後選擇第三種假設的則微乎其微,僅3%,但這是不真實的。誰都知道,至少在我國現階段,經濟活動和錢權交易正在嚴重損毀著愛情、婚姻應有的面目。當然目前在全國範圍內,到底有多少女性是因為養不起或「養不好」自己而被動選擇婚姻的,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也許事實只有一個,我們的社會沒有給予女人犯錯的權利和借口。「逢場作戲」已經成為一個陽性名詞,永遠不能成為女人背叛愛情和婚姻的盾牌。
惟因如此,當我們提到一夜情這個概念時,我想大部分人會將它首先和單身人士、尤其是單身女性聯繫在一起。我不知道這是否公正?我想說的是,對單身者而言,他們如果是在無「情侶」狀態下擁有不同的「性」伴侶,社會是不是不應該苛責,甚至承認它是人道的和合乎情理的呢?至於有人認為即使是性伴侶之間也有守貞問題。我的看法是:即使一夜情事件的當事人,也只有到了兩人一旦有相互歸屬的默契後,「守貞」的作為才成立並有意義,而且通常都是義務的。
記得報上講美國芝加哥有個男人發誓,他不把第200個女人弄上床他絕不打算結婚時,全世界只是尷尬地笑笑,並沒怎麼當回事;可要是有新聞報道稱某女子也準備不把第200個男人陪上床誓不罷休時,全球輿論不為之嘩然才怪。沒辦法,到目前為止,這整個地球依然是男人的天下,人們對男人女人採取的道德要求一直是雙重標準。男人通常想的是:「一輩子只跟一個女人做愛,做男人有什麼意思?」所以男人可以在情外濫情、在婚外沾花惹草;女人想的是:「如果他都不愛惜我的身體和我的靈魂,別的男人又怎麼可能愛我呢?」所以女人大都願意一開始便鎖定一個男人,大玩「非他不嫁」、嫁則死纏爛打也要跟他白頭偕老的「准道德」遊戲。
「我有權力自由支配自己的身體和愛情,也同樣有權力將它們當作兩件事情區別對待。」這是我那位性史複雜的女友對我講過的原話,我認為它至少代表了一部分現代女性的內心主張。
專家言論:一夜情與性規範
根銀河(美國匹茲堡大學社會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著有《中國人的性愛與婚姻》、《性社會學》、《中國女性的情感與性》等一系列著作):在當今世界,可以說有三種最主要的性觀念和性規範:第一種仍堅持著以生殖為性的惟一合法理由的規範。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大都有較深的宗教信仰,他們仍舊把性看作自我放縱和罪惡。對他們來說,只有為了生殖的性才是正當的。第二種性規範認為,性是愛的需要,對持有這種信念的人來說,愛與性是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的。有愛才能有性,沒有愛的性是不道德的,是違反性規範的。第三種人認為,性的目的是娛樂,性僅僅是人生多種快樂的來源之一。
恩格斯當年分析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時,曾表達過這樣一種觀點:家庭和婚姻之所以產生,是為了合法生育子嗣以繼承家庭的私有財產。按照恩格斯的邏輯,在生育動機分離出去之後,家庭和婚姻就都不是必不可少的了,那麼性就的確可以是一種單純的感官快樂了。
如果說性僅僅是為了快樂,僅僅以其自身為目的,那麼不但生殖的目的不復存在,就連愛的目的也沒有絕對的必要了。愛會導致長期關係,性卻可以是短期的,甚至是一次性的。它可以是一種遊戲,是對身體歡樂的單純享受,是一種單純的感官經驗。持這種觀點的人宣稱:「隨著人們不再必須將性與婚姻生育聯繫起來,我們對性不必再那麼嚴肅,我們可以更隨意更輕鬆地享受性快樂。」以性為單純感官快樂的觀點,在現代越來越流行,雖然在艾滋病出現後,這一潮流受到挫折,人們的多性伴方式有所改變。但是由於生殖與性活動的疏離已成不可扭轉之勢,還是有越來越多的人會傾向於把性當作純粹的感官享受。
吳敏倫(香港性教育促進會副主席):在一百多年前的中國社會,已存在有性無愛的觀念。傳統的婚姻人,配合也絕少是自己的選的。由於婚姻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撮合而成,愛情和婚姻是分得很開的。當時的男性想享受雲雨巫山的境界往往要上青樓,與妓女們賦詞作詩、飲酒作樂,尋求真正的愛情。
至於將性與愛結合的觀念,則源自西方文化。而有愛才可以有性的觀念,是18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