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三十六計
我會彈鋼琴,可打毛衣卻是天生的笨,曾被奶奶譏為「是個織鎧甲的料」。
還在大學過著單身貴族的快樂時光時,小我兩歲的弟弟卻已有了女朋友。我將一幫哥們姐們當成是未來戀愛的「假想敵」,沒事就在他們面前賣弄我半瓢水的鋼琴,把他們唬得一愣一愣的。在驚羨的目光中,我的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而且簡直不敢相信我這麼靈巧的一雙手竟然不會打毛衣!
有一天,弟弟穿了一件新毛衣回來,我問誰打的,他一臉得意地說:「她打的,怎麼樣?要想做個好老婆,就學著點。」我一驚,平常如此瀟灑的弟弟居然也要找個賢妻良母,像我這種大齡青年,只會彈琴寫字,又不會洗衣做飯,將來怎麼嫁得出去?我意識到情況的危急,立刻痛下決心改變書獃子形象,首先就攻織毛衣這一關。我虛心向未來的弟媳請教,又不斷地勤奮練習,終於覺得能夠勝任「下得廚房、出得廳堂」的角色了。
一切準備停當後,我戀愛了。第一次見到我現在的老公時,實在看不出他哪一點像心目中的「白馬王子」,眼睛小小的,鼻子大大的,皮膚粗粗的。不過時間長了,倒有些日久生情,覺得他為人誠實、做事踏實,又很幽默,這樣的男人靠得住。我決定試試他對我的感覺。
我長得不漂亮,「美人計」是施不成了,但我有「美樂計」。一天吃過晚飯,我特意為他彈了一首貝多芬的《月光》,然後臉紅紅地問他:「好不好聽?」他笑瞇瞇地看著我說了兩個字:「好聽。」就再也沒說一句和鋼琴有關的話。
不久他約我去他家玩,也是吃完了飯,聊了會兒,他不聲不響拿起一把吉他,彈了一支什麼「傳奇」。這下輪到我這自以為是「業餘音樂高手」者目瞪口呆了---想不到他彈得這麼好!這傢伙可真夠「陰險」的!
第一計失敗了,我還有第二計---「溫柔攻心計」。
在他生日的頭一個月,我打算為他織一件毛衣,買了他最喜歡的灰色毛線,拿了軟皮尺給他上量下量。他似乎知道了我的「險惡用心」,說:「算了,你眼睛不好。」後來看實在攔不住,就說:「那就慢慢打,不急。」我緊趕慢趕,等他穿上我打的毛衣,生日已過去半年了。他第一次穿這件毛衣去上班,回來時笑著說:「同事說一看就知道是你女朋友打的。」我很納悶,他們怎會知道?等他脫下毛衣,我仔細一看,原來這件「作品」又肥又短不說,袖子和正身接口處還「拉拉扯扯」!
我簡直是傷心欲絕,他同事的那番話,到底是笑我手藝低劣,還是誇他愛我之深把那毛衣當作「溫暖牌」穿在身上?我不得而知。
終於有一天,這個好男人肯娶我了,而我的鋼琴和毛衣針也漸漸荒蕪得長出了草。懷了孩子之後的一天,我問他:「你和我結婚,是因為我會彈鋼琴,還是肯為你打毛衣?」他不經意地回答:「都不是。」「那你愛我什麼?」他有些奇怪地看了看我,然後笑了笑,說:「你的全部。」
這話,讓我琢磨了半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