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勾引你了嗎
在男性意識裡往往存在著種種偏見,這些偏見甚至被女孩子接受。當男孩女孩意外發生約會性關係後,女孩不但承受身心遭受的傷害,而且面對對方的責任推諉,心中的委屈無法說明。以下一一列舉出這些錯誤的認識。
錯誤:如果一個女孩打扮得很性感,這就意味著她想跟某個男孩發生性關係。
事實:如果你發覺一個女孩打扮得很性感,她所傳達給你的訊息包括多方面。她可能正在告訴你,她希望你覺得她很性感或讚美她的身材。不過,她也可能只是希望你對她的時髦眼光表示讚賞而已。當一名女性購買類似迷你裙、低領襯衫等性感衣飾時,她只不過是為了趕上潮流。或者,她希望男性讚美她的品味,絕非以此表示,她想要與某個男人發生性關係。
當然,人們對於性感的想法也是多樣化的。有些男人可能覺得多露一些是比較性感的,有些男人可能覺得,少露一些是比較性感的,因為他能擁有更多的想像空間。或許,有些男人覺得某種顏色或質料最易引人遐思,而以為作此打扮的女人就是給予他性暗示,其實這個女人的打扮只是為了表示自己的某些個性特徵!
總之,一個女孩打扮得性感,確實富有種種不同的意義,但絕不等同於願意與人發生性關係。如同一個盛裝的男士駕著豪華的汽車,沒有人會傻乎乎地以為他的意思是,他希望被搶劫或是希望他的車子被偷。而一個炫耀自己家財萬貫的男人也絕非表示,他願望某人來強迫他放棄錢財。至於女人展示自己的魅力,更不是意味著,她希望某個人來強迫她性交。
錯誤:男孩子擁有強烈的性慾,以至於他們無法自我控制,所以女孩子應當不要誘惑男孩子。
事實:男性與女性一樣具有強烈的性慾,並且男性與女性一樣地能夠自我控制。如果有人說:「錯在這間商店不該讓我進來,他們應該知道,只要我看到這麼棒的唱片,我就不得不順手牽羊了。」這有道理嗎?同樣地,跟一個迷人的女孩在一起,對於男孩來說可能是誘惑,但是,如果他已經成長到足以產生性慾,他也應該成長到足以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
事實上,男人擁有自我控制的能力,這是很容易理解的事。舉例來說,一個男孩的女友來到他的房間,兩人都準備好要做愛。這時,有其他的人進來了,或許這個人是男孩的爸爸和媽媽,或者是學校的老師、甚至校長。那麼,他一定會中斷他的慾念,因為他不會願意在第三者面前進行極為私密的活動。由此可見,當一個女人拒絕男人性要求時,他在生理上必定具有自我控制的能力,而不可輕易以「生理需求,無法控制」為借口忽視女人的意願。
錯誤:一個男孩的性需求是不容忽視的,以致於,當女孩不能順從他,滿足他時,他會在生理上受到傷害。
事實:不論男人或女人,兩性對性的感覺都是很強烈的。但是,男人和女人都不會因為性的挫折而造成生理上的傷害。當一名男性的性需求沒有以任何具體的方式得到滿足時,他常會有夢遺--在睡夢中排除精液的情形。當然,男人要解決這種不適感的方法很多,並不必涉及強迫某人與他發生性關係。他可以藉著手淫讓自己釋出精液。或者,他可以讓這種壓迫感在幾小時之後自行解除。如果他在充血時睡著了,可能發生夢遺。無論如何,絕對不會在生理上有任何危險的。再用個比喻來說吧!假設你在午餐時間到了街上,卻發現身上忘了帶錢。四、五個小時之後,你的家人才來接你,而你這時感到飢腸轆轆,難以忍受。想想看,是否由於飢餓,你就有權利偷取食物呢?同樣地,性挫折不但不會導致危險,也不賦予任何人將自己的願望強加在他人身上的權利。
錯誤:如果男女約會時,兩人的性接觸是由女方主動開始的,她就不能隨意停止,否則她就是蓄意使男方誤入歧途。
事實:男孩和女孩都有權利在性的活動上展開探索,聽取自己的感覺,為自己設定界限,並依照自己的願望在性接觸的過程中改變心意。一個女孩可以答應接吻而拒絕愛撫,或在一個晚上答應挑逗,而在另一個晚上拒絕同樣一件事。這個謬誤就像是,你將汽車借給朋友,讓他進城趕辦急事,他就能夠不經你的同意,駕著你的車,經過五百里的路程進入山區,否則就是你使他誤入歧途。
當然,有些時候男孩和女孩都確實會玩弄他們的約會對象,假裝要跟他們很親密的樣子,其實只是逗逗他們而已。有些時候,他們以自己在性方面的吸引力來操縱別人。當男孩對這種情形感到受挫時,他應當坦誠地與女友溝通,或是停止繼續約會,不可強迫她做她不想做的事。
錯誤:一個男人在約會中喝醉了,他就不能在性方面的行為負起責任。
事實:不論是醉了或清醒,每個人都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
人們可能在喝醉酒的時候做出很多在清醒時不會做的事,但仍然必須為這些事負責。例如,一個男孩在醉酒時殺了鄰居的狗,他不會說:「是酒的錯,不是我的錯。」或者說:「別怪我,因為我喝了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