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份愛成了仇--走出婚內強暴陰影
愛是次要的,安全很重要,這個男人用暴力給了我最大的傷害。我需要安全的關心和愛護,活著才有希望。---被採訪人
如果何滿瞭解妻子產後身體可能出現的不適反應,積極地用溫情去化解,用耐心去等候,用深愛去爭取,也許紅杏出牆的事情就不會發生,後來的惡性事件也就可以避免。---採訪人
約訪人:楊夢夢,25歲,江蘇人,初中畢業,1995年來深。現離異,有一子。
約訪時間:2001年6月某日下午。
那天下午,我和夢夢在辦公室裡從2點一直聊到6點半,談了整整一個下午。其實也不是聊,基本上是夢夢一個人在說,她像是憋了很長時間,終於找到了一個突破口,所有曾經經歷過的笑與淚滔滔地奔湧而出。我的採訪本記了一大半,最後整理寫作的時候,只能揀出她主要的一段經歷寫出來,也許可以為一些圍城內外的人們提供一點借鑒。
夢夢自述:我的父親是教師,哥哥姐姐都很順利地考上了大學,只有我從小性格叛逆,成長得不順利。母親因為文化不高,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希望我乖、考上大學。可我偏偏是很反叛的性格,她要我學,我就偏不學,結果初中一年級的時候留了一級。這件事對父母來說簡直是當頭一棒,對他們的打擊非常大。當時我自己也覺得給父母臉上抹了黑,真是死的念頭都有過。後來讀完初中,高中勉強念了一年,我就再也不想讀書,一心只想脫離父母的管束,出去打工。
在家待了兩年,1995年我終於找到機會和同鄉們一起來到了深圳。打工的日子過得很開心,無憂無慮。我工作非常刻苦,做每一件工作都很認真。一開始在生產線上上班,後來做質檢,我對自己的信心就是在打工生活中培養起來的。
在外面打工的日子過得也很漂泊,中間我又回去了家鄉一段時間。打工的人都是這樣,在外面遭遇挫折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回家,可是回到家父母卻很少能給兒女真正的安慰,相反親人之間更容易不留情面地諷刺和挖苦。於是待了一段時間,我又毫無留戀地遠離。這中間我又學了電腦,後來到西鄉一家酒店做文員做了很長時間。
1997年我在市內又找了一份文員工作,並且碰到了原來中學的同學何滿。何滿比我來深圳還早,他1992年就來了,他姐姐也在深圳。同在異鄉為異客,又是中學同學,自然聯繫就會多起來,我們漸漸產生了感情。何滿非常愛我,我也慢慢地接受了他,決定用心待他。那一年的重陽節,我們決定結婚。
何滿家在農村,這門親事我父母覺得非常不滿意。我父母向何滿家要5萬元彩禮。何滿家堅決不同意,說這是賣女兒。我對何滿父母說,這是風俗,我父母也要在親戚面前有個說法,就算是我借你們的。結果拿結婚證的前一天,何滿父母在我給他們打借條的情況下,給了我父母1萬5000元的紅包。雙方父母在我們結婚的處理上的差異,給我們的新婚帶來了陰影,後來問題越來越多,我們漸漸將不滿歸結到了對方身上。
剛結婚我就懷孕了,反應很大,我只好辭了工。我和何滿暫住在他姐姐家。姐姐嫌我們倆沒錢,經常指桑罵槐的,我受不了氣,和他姐相處得很不愉快。何滿那時自己做生意,但不順利,賺不到錢,真是貧賤夫妻百事哀啊。說實在話,婚姻是一個女人一生中的大事,對何滿我在乎過他、關心過他,曾經想過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但我們的婚姻堆滿了那麼多的怨恨,是誰能料到的呢?
因為姐姐家實在難以待下去,我決定回我父母那裡。我瞭解我媽,她是刀子嘴豆腐心,雖然我們母女有時會吵鬧,但做媽的總是為女兒好。我回到家,父母都盡量地照顧我,他們都已經退休了,只有微薄的退休費,但還是盡量給我弄些補養的食品。那年春節的時候,何滿回去我家過年,可惜他人太悶,不會討老人喜歡。我自己也是年輕,加上懷孕的反應吧,經常挑他說話的毛病,他很鬱悶。過了年,他一個人回了深圳。
1998年年初,我在家鄉生下了兒子,當時何滿太忙,沒有能趕回去。從懷孕到生孩子,我在父母家前後待了一年多,父母都瘦了,卻對孩子愛得不得了,把我兒子養得白白胖胖,我自己瘦得只剩下40公斤。何滿一共只寄了五六百元錢回家,讓我覺得特別對不起父母,結了婚丈夫無力照顧我和孩子,最後還要父母負擔。結婚似乎沒有給我帶來任何家庭的溫暖,反而只有負擔,我對這段婚姻感到越來越失望。
1999年孩子滿週歲後,我又來到深圳在一家大酒店找到了一份文員工作。這時候何滿和我開始為一件事緊張,就是他對我的性要求。我平時在賓館工作,週末他打電話讓我去他姐姐家,一去他就要求。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完全不想了,越來越害怕與他相處,找各種理由不去見他。何滿為了拴住我,就去我家把兒子接到了深圳,放在他姐姐那裡。為了看兒子我當然要過去,又開始爭執。他姐姐就罵我,說我沒有盡到一個妻子的責任,我和他家人的關係越鬧越僵。
最後我在梅林租了一套房子住,讓何滿週末把孩子帶過來,好讓一家三口有些單獨相處的空間。我已經不止一次地向何滿提出了離婚,他始終沒有答應。我心裡覺得對何滿完全沒有感覺了,但對孩子很放不下,所以也希望能找到辦法,改善一下相處的情況。
我也對自己有些疑慮,不明白為什麼身體上對何滿完全沒有反應,是不是我產後有什麼毛病呢?就在這時,一個原來一起打工後來去了惠州的男孩阿中來深圳出差,打電話約我聚一聚。在酒店房間的時候,阿中想親近我。我當然不愛阿中,那天晚上喝了點酒,我沒有拒絕他,似乎只是要證明一下自己還有沒有接受男人的能力。我一直有寫日記的習慣,那天也在日記裡記下了這件事。
有一天何滿又帶著兒子到我的小房間,他趁我不在家的時候,偷看了我放在箱子裡的日記。晚上下班回來,孩子已經睡了。何滿就問我有沒有跟別的男人在一起過?我當然不承認。他一下子激動起來,說我騙他。盛怒之中,他壓抑已久的慾望爆發了。說實在話,以前他雖然總是要求,可從來沒有勉強過我,但從那天以後,他開始變態地折磨我,每次一來就要,甚至一個晚上三四次,反抗也沒有用,有幾次在反抗中他差點將我掐死。女人都是很怕死的,我死了最傷心的是我的父母啊。
憑良心說,何滿並不是壞人,他只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每次這樣過後,他就很內疚,跟我道歉說以後再不這樣了。說看在孩子的面上,原諒他,這一定是最後一次。
可是沒有最後一次。有一天我把他的鑰匙拿走了,不想讓他進門,他從房東那裡拿了鑰匙來,進門就反鎖著門,拉上我就上床。還有一天半夜,又是發生了這樣的事,趁他不注意的時候,我偷偷地跑出了門。他抱著兒子滿大街找我,一晚上傳呼我很多次。我在酒店裡復了機,他讓兒子在電話裡大聲地哭,求我回家。
這樣的日子,我實在是過怕了。有時想,他哪一天良心發現了,不再這麼怒氣沖沖,我們就可以平平靜靜地離婚。真的,我逆來順受,給了他很多次機會相信他會悔改,惟一希望的就是他有一天能夠平息心中的憤怒,同意和我離婚,讓我再也不用面對他。
又在那樣一個發瘋的夜晚過後,第二天中午我獨自將房子退了,偷偷地搬了家,工作也辭了,為了躲避何滿,我沒有和任何朋友聯繫,找了另外一個住處安頓下來。我另外找到一份業務員工作,讓自己從何滿的視野中消失了。這是2000年7月。
這樣過了半年的時間,一直到今年1月,我和過去的朋友聯繫,得知何滿已將兒子送到爺爺奶奶那裡,他自己換了一個單位,收入大大提高,還交了個新女朋友。聽到這個消息,我再次撥通了何滿的電話。
我們見了一次面,我告訴他我這半年大致的情況,並希望大家能和和氣氣離婚。其實我們如果離婚很簡單,根本沒有共同財產,只有一個兒子,他說是要定了的。
2月份何滿又找我,說他的女朋友嫌棄他有個兒子,和他分手了。他哭著哀求我,說他心裡最愛的還是我,說如果我一直不找他,他也就算了,一旦知道我在哪兒,他就永遠放不下。可是我已經回不去了,這段婚姻給我們的身心都帶來了太深的創傷。雖然我年紀還不大,但心裡卻已經沒有熱情。
愛是次要的,安全很重要,這個男人打過我,用暴力給了我最大的傷害。我需要一些安全的關心和愛護,不需要動人心魄的愛情,我想只有活著人才會有希望。
一直到今年5月,我們才最後辦完離婚手續。就在最近,何滿還打電話對我說他一直很想我。我不知道他究竟是怎麼想的,我心裡放不下的只有孩子,一輩子都放不下。
夢夢和何滿的故事就是這樣。我想這真不是一個好的婚姻故事:夫妻兩人幾乎還沒有共同生活的基礎,就背上了生育的重擔;雙方家人不和,經濟捉襟見肘;兩個人都太年輕,面臨情感和生理方面出現問題時,不能採取積極的方法互相配合和調整,最後終於爆發出更嚴重的問題。
據一個不是很權威的統計說,約60%的女人有產後性冷淡的傾向。女人在生產過程中生理和心理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如果何滿瞭解妻子產後身體可能出現的不適反應,積極地用溫情去化解,用耐心去等候,用深愛去爭取,也許紅杏出牆的事情就不會發生,後來的惡性事件也就可以避免。
我始終對一個觀點很質疑:發現老婆有紅杏出牆的行為時,老公真的有權利打老婆嗎?是誰賦予了他這個權利?道德,還是法律?沒有。沒有人有權利武力侵犯他人的身體,即使結了婚,她也是個有獨立主權的人。他有權利做的只有兩點:要麼原諒她,要麼離開她。
婚內強暴,法律上一直是個很難界定的概念。不過,心理上,這件事一清二楚。性愛本來是讓雙方愉悅的行為,如果是一方對另一方的侵犯,就變成了恥辱。不論對施暴人和被強暴者,都是如此。希望夢夢和何滿這兩個年輕人從彼此的傷害中學到更多,無論發生過什麼,積極去面對,就還有希望的愛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