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種感情」誰來負責?
1998年4月的一天,我在江西省郵電學校作心理講座。結束前,我提出這樣一個問題:
世上最重要的人是誰?
那就是--「我」!
靜默的教室裡突然響起一片掌聲。
我接著解釋說:因為只有「我」的感受才能決定「我」的心境;只有「我」的行動才能改變「我」的處境;只有「我」能夠真正對「我」的行動負責。
心理學家們把獨立性、果斷性、堅定性和自制力列為個人意志的四大優秀品質,而獨立性則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種。它是指一個人不屈服於周圍人們的壓力、不隨波逐流,而能根據自己的認識與信念,獨立地採取決定、執行決定。它意味著個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是依賴於別人的言行。
缺乏獨立性的人,往往被別人的言行所左右,人云亦云,沒有主見。一旦遇上困難,他總是期望著別人能夠為他承擔責任。
倘若別人不願承擔這份責任,那將出現怎樣的情景?
1998年4月30日,阿蓮第一次撥通我的心理熱線。
這天是她給吳小軍(化名)一個月期限的最後一天。「晚飯之後,我Call他(要求見面),他又說自己要執行任務,說改在5月2日再見面。」
阿蓮從小在北方長大,讀高中時隨父母一起遷居到了南方某市。作為一個幹部家庭中的獨生子女,阿蓮一直備受寵愛,成長道路也是一帆風順。中專畢業後,她被分配在一家銀行的儲蓄所工作。
上班不久,阿蓮認識了吳小軍。他是儲蓄所附近派出所的所長。「幾次交往之後,我喜歡上了他。可他比我大8歲,早已結婚成家,並且有了一個5歲的兒子。當時我只想和他做一般朋友,或者說是比一般朋友更要好一點的朋友,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第四種感情』。我不想破壞他的家庭。最初的親近總是讓我懷有負罪感,對他,對他的妻子和兒子。因此,除了親吻和擁抱,我一直拒絕與他發生更進一步的關係。」
然而,在他們認識4個月之後的1997年6月,阿蓮終於沒能堅守住最後的防線。「他說:『做愛之後,你會更愛我。』事實確是如此,從那以後,我真的很想跟他一輩子。」
為了這樣的願望,阿蓮付出了血的代價。1997年8月,她獨自走進了醫院婦產科的大門,在手術器械冰冷的碰撞聲中做完了人工流產。隨後不久,阿蓮又被診斷出患有淋病。「原來就在他與我相好的同時,他還有過嫖娼經歷,因此他把淋病傳給了我。從去年8月到今年2月,我花了整整半年的時間治療淋病,期間又流產過一次……」阿蓮說到這裡,聲音開始濕潤了,「我現在瘦得不像個人樣,1米62的個子,只有41公斤,而且落下了腰疼的毛病。你說,我所受到的傷害有多麼嚴重!」
可新年一過,吳小軍卻提出與阿蓮分手。在兩人多次爭吵之後,阿蓮把這事向吳的妻子和盤托出。「她似乎早已得知,不但沒有責怪我,反而用一種平靜得讓我受不了的口氣問我:『你有什麼要求你就說吧。』當時我卻什麼也說不出來。但是,後來我提出的要求,他們卻不肯答應。」
阿蓮的要求是--「我只希望他能對這件事給個說法:要麼,他離婚之後跟我結婚,哪怕結婚之後再離婚都行;要麼,他不離婚,就另外給我找一套住房,養著我。」
事情就這麼公開化了。阿蓮的朋友勸她說,讓吳小軍拿出一筆錢來給她調養身體,這事也就算了。阿蓮的母親甚至說了一個數目:5萬元。「其實我知道他沒有多少錢,而且,我總覺得,讓他拿一筆錢,這對我們的感情是一種玷污。我只想要他多花點時間陪陪我,讓我走出這段孽緣。可他卻說:『我老婆不同意。』他總是拿他老婆來壓我,我不服氣。」
在這段反反覆覆爭吵的日子裡,阿蓮的工作接連出了幾次差錯,幾次挨了單位領導的批評。1998年3月,阿蓮所在的銀行實行雙向選擇,阿蓮得知自己有可能被安排到郊區的儲蓄所去上班--「我不想去。離開家,我不知道自己該怎樣生活。」阿蓮認為,這樣的結果完全是因為她與吳小軍之間的「第四種感情」已經盡人皆知。「不怪他怪誰?他既傷害了我的身體,又傷害了我的心理,而且讓我在別人面前抬不起頭。有時候,我真恨不得一刀把他捅了!」
這是阿蓮第一次流露出殺人動機。
我在表達對她的同情之後,跟她說:「從這一段經歷,你已經知道,所謂『第四種感情』是多麼不穩定的東西。我總覺得,世間的一切都是要付出代價的,過去的經歷給你、給他帶來的傷害,就是你們為『第四種感情』所付出的代價。既然你已發現他是如此地不負責任,既然你希望走出這段孽緣,那麼,你為什麼還要經常約他見面?」
「從心底裡說,我希望擺脫他的影子。可是,這需要一個過程。我一個女孩子,如今又是身體有病、心情不好,而這些都是他帶來的,他當然有責任陪我度過這一難關……」
阿蓮要求每週至少見兩次面,吳不同意。阿蓮便使用了威脅的口氣:「否則……」但她並沒有把話說完,只是給了吳一個月的期限,讓他考慮之後給她答覆。
轉眼就是5月2日。這天夜裡,我接聽了6個咨詢電話,卻沒有阿蓮的消息。臨睡之前,我還想,阿蓮和吳小軍是否見了面?在這樣的關係中,見面又會有些怎樣的情況?倘若吳能如阿蓮所願,多花點時間陪陪她,她又怎能走出這段孽緣?倘若吳迫於壓力與她見面,那麼見面的結果只會是讓彼此遭受更深的傷害。阿蓮宣稱自己甘願做吳一輩子的情人並且是被他供養,這種依附心理已將她與其它解決問題的希望隔離開來,我又能為她做點什麼?
16天之後,我終於等來了阿蓮的電話。從晚上10點05分到10點35分,我們通話的半個小時裡,阿蓮的情緒一直很激動。「他一點機會也不肯給我!我沒有別的辦法了!我今晚就想把他殺了!我想好了,殺了他,我還要把他的生殖器割下來,讓他做鬼也不能再風流!」
「你有能力殺了他嗎?」我希望能夠通過對話來讓她的注意力得到轉移。
「我已經買好了炸彈。」
「你們那裡能買到炸彈?」
「上個禮拜我到越南去買來的。」
儘管我不能十分肯定她所說的是事實,但我心裡的確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阿蓮告訴我,5月2日夜裡,她與吳小軍見面時,她是帶了刀片去的。「就是那種裁紙用的格子刀片。我一直握在手心,最終沒敢亮出來。回家以後,我發現自己的巴掌已被割得鮮血淋漓……」
那天的見面很不愉快。具體的經過,阿蓮不願多說,總之是吳不同意每週見兩次面,而且說了一些態度強硬的話:「像你這樣的態度,我再也不想看到你!」「就是我跟老婆離了婚,也決不會跟你在一起過!」「不要老是威脅我。反正事情已經鬧大了,你想怎樣就怎樣。我的脾氣你也不是不知道!」接下來的幾天,他堅決拒絕與阿蓮見面。有一回,阿蓮撥通了他的手機,問他在哪裡,他沒好氣地回答說:「我在街上洗眼!」阿蓮解釋說,所謂「洗眼」,意思是看過阿蓮之後眼睛不乾淨,需要再去看別的女人來「清洗」眼睛。
「我已經忍無可忍了!」阿蓮說,她是抱了最後一線希望來撥打我的熱線,希望我能給吳去個電話,勸說他重新與她和好。
「電話我可以打。可是如果他不願意和好,我也不能強迫他。心理咨詢,很重要的一點是尊重對方的選擇,就好像我並不贊同你們繼續做情人,我也不可能要求你就去愛別人一樣。」
「我就是要做他的情人!我不想也不可能去找別的人!」
「既然這樣,那麼,你要先答應我:第一、今晚不要採取極端行動;第二、我這幾天給他和給你打電話的費用要由你來承擔,等事情結束之後,你把錢寄給我,好不好?」
「可以,」阿蓮似乎想也沒想,「我答應你。」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撥通了吳小軍的手機。在說明了我的身份之後,吳很坦誠地跟我談了30分鐘。「鬧大已經兩個月了。我承認自己錯了,但我不想失去我的家。就算是離婚,我也不會跟她結婚。她太凶了,每週要見2次,如果這周不見,下周就得見4次。她還把我們做愛的細節告訴我老婆,讓我老婆感覺像吃了蒼蠅似的……」
吳說,阿蓮已多次威脅過要殺他,他也已經有所防範。他說他很願意配合我,但要他與阿蓮和好那是決不可能的事。「我答應你,以後不再拿『洗眼』之類的話去剌激她。」
在這之後的5天時間裡,我和阿蓮每天都通電話。當我提出能否與她父母通話時,阿蓮明確地拒絕了我。她的父母並不知道她有殺人動機,「他們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好,我不想給他們再添壓力。」這一句,讓我看見了解決問題的一線曙光--因為在阿蓮的心裡,並不是除了吳小軍,就再也沒有別的牽掛。「你不知道,每天我都要在媽媽面前強裝笑臉,你不知道,我活得多累……」說著說著,阿蓮就在電話裡失聲痛哭起來!
5月20日夜裡,阿蓮要求跟吳「見最後一次」,吳應約而來。
「他的態度好了許多,這讓我很後悔。」
「後悔什麼?」
「後悔不該說這是最後一次。我總是希望他對我態度好一點,讓我經常能夠見到他,這樣,也許就能讓我慢慢(從這段孽緣中)走出來。」
「他態度不好,你都難忘他;他態度好一點,你不是更難忘?」
「但他不能不承擔責任啊,因為我是那樣地愛他……」
「你愛他,那麼,你所想做的事情,是不是為他著想過?」
「……可那是因為他沒有為我著想。」
「這麼說,你真正愛的還是你自己,對嗎?」
「愛他,更愛自己。」
「對了,我想我們每個人都一樣,愛別人,更愛自己。正因為愛自己,我們才要對自己負責。實事求是地說,吳是愛他的妻子和兒子的,也曾經是愛你的,但他更愛的是他自己。當他難於對自己負責的時候,他也就難於對你負責,所以他會承認自己錯了,會感到內疚,感到後悔。而你在情緒激動時所想到過的極端行為,卻首先是對你自己不負責任的表現。別人不對你負責,你也就不對自己負責?連你都不對自己負責,別的人又如何去對你負責?」
「可我心裡出不了這口氣。他那樣對待我,我就會煩躁不安、暴跳如雷。他對我好一點,我的心情才能平靜一點。」
「不過解決問題的方法,往往是在平靜的心態下才發現的呀!」
「你的意思是要我先平靜自己的心情?……我試試看吧。」
1998年6月下旬,我最後一次接到阿蓮的電話。她告訴我,她已經到郊區的儲蓄所上班去了,平常就住在單位裡,通電話不方便。空閒時間,她準備複習自學考試的課程--過去的幾年裡,她只通過了3門。我告訴她,收到她寄來的電話費之後,我很高興,因為我又多了一位值得信任的朋友。
「我答應過你的,就應該做到。」24歲的阿蓮笑著說了一句,「我不是那種沒良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