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婚姻變成三個人的事……
英終於和丈夫離了。以為這下子母親會留下來,至少會留下來照顧她的孩子。誰知,母親卻走了,好像已經完成了她的任務。
又經過了幾年的波波折折,英和丈夫又走到了一起。但礙於母親,他們至今不敢去辦理復婚手續。?
自述人:英
家庭狀況:離婚,有一孩子,不和父母公婆同住
我父母的婚姻就像《激情燃燒的歲月》裡石光榮和褚琴的結合,媽媽覺得這是她婚姻不幸福的根源,所以對部隊裡的人一直抱有成見。當媽媽知道我先生是軍人,就一直勸我,但是我覺得他人好,心地也好,所以堅持結婚。登記結婚那天,媽媽把戶口本藏了起來,後來還是爸爸給我們找了出來。
媽媽勉強接受了我們結婚這個事實,但還是不依不饒地堅持著她的成見。搬家那次,我無意中看了先生以前寫給前女友的信,我覺得他對我還不及對他的前女友好,這讓我很傷心,因為這段感情我是初戀。我把這事跟媽媽說了,媽媽更加相信我先生對我不是真心的,跟我結婚是另有目的。
這事之後又過了幾年,有一次先生出差回來,我在他的大衣口袋裡發現了他和別人以夫妻名義開房的票據。當時我非常生氣,也非常傷心。他沒有抵賴,那只是一次偶然的錯誤,而且他也非常愧疚,雖然這是我們婚姻的一次很嚴重的波折,但最後我還是原諒了他。
我一直都是有什麼事情都跟媽媽說的,這麼大的事更不例外。媽媽很較真,也很固執,不斷找我先生談。用我先生的話就是「開批鬥會」,在任何爭吵中都會隨時把這件事拿出來說,搞得他連愧疚也沒有了。媽媽還勞師動眾地讓很多親戚也加入到這場批鬥會中來,使我先生丟盡了臉,後來,先生連親戚家也不願意去。
當時我們還沒有孩子,媽媽就很婉轉地勸我離開他,我覺得還沒有到那種地步。
就像天注定了我先生和我媽媽兩個人是無法好好相處似的。我生孩子那天,先生和媽媽都守了一天了,我一直沒生。先生怕媽媽太累,勸她先回去休息。媽媽回家後放心不下,又回到醫院來看看。剛好我先生也累了,走開去抽煙。偏偏孩子就在這時生了。媽媽氣急敗壞地找到他時,他正抽著煙和護士聊天,媽媽更是氣不打一處來。「你老婆生孩子了你都不管,在這裡打情罵俏!」我先生覺得挺冤的,不過不想爭吵,就問是男孩還是女孩,媽媽更氣了:「你都不關心你老婆怎麼樣了,就只關心生男孩還是生女孩!」
有了孩子之後,我先生也開始從商做生意。而我,因為有了那次的事,有時確實有點疑神疑鬼,各種矛盾和摩擦就開始越演越烈。他性子急,說話也很沖,有時候說的話確實很過分。到後來,甚至開始動手了……那時媽媽過來幫我們帶孩子,這一切她都看在眼裡。
我和先生吵得急了就會鬧離婚,寫離婚協議書,甚至簽上了名。但是鬧了那麼多次,也沒有一次真的去辦離婚手續的。
其實我和我先生真是對歡喜冤家,雖然一直吵吵鬧鬧,我們的感情還是很深的。就算離了婚,他還是當我是他太太。而且有孩子這個紐帶,兩個人又走在了一起。
先生為了解決矛盾,也想主動跟我媽媽搞好關係。有一次孩子生日,媽媽剛好也來廣州了。先生請我媽一起出去吃飯,媽媽不肯,先生就說買些東西回來一起吃,媽媽竟說,他來我就走。唉……所以現在,我都不敢跟媽媽說我和先生復合的事情,不知道怎麼向她交代……(文/陳利純)
記者手記
歌德說:「戀愛是一個人的事。」我至少是在十年以後才明白並同意他的觀點。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無奈一直以來父母們都要把婚姻變成兩家人的事,矛盾因此變得更加錯綜複雜,糾纏不清。
本來所有的矛盾都是英和她丈夫兩個人的婚姻矛盾,母親生硬地介入,不僅沒有化解矛盾,反而成為英婚姻破裂的催化劑,而英也變成了夾在丈夫和母親中間的人,左右為難。這段婚姻是否要繼續下去,似乎由不得她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