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和諧的心理需要
人世間,最親近的關係,莫過於夫妻。二者如何達到心心相印,親密無間,就需要瞭解雙方各自的心理需求,從而達到和諧、美滿。美國著名生理學家默裡對人類的心理需要進行了歸納,從而得出夫妻和諧必須滿足雙方的五種心理需要。
第一、尊重的需要 自尊心自幼即有。一旦受到損害,便會痛苦不已。如果受到尊重,則會感到欣慰和滿足。夫妻間的相互尊重、信賴,是深化愛情和事業成功的基本保證。任何訓斥或輕視眨低愛人的做法都會損害對方的自尊心,這是最不能忽視的。
第二、自主和表現的需要 人人都希望按自己的思想和意志辦事。這就是自主的需要。一切聽我的,就會扼殺對方的自主性。每個人都希望在別人面前表現自己,於是盡可能發揮自己的才能,運用自己的智慧,創造出可觀的勞動成果,使自己的表現心理得到滿足。夫妻間則常想通過語言或行為來使對方歡悅、驚奇、著迷而讚賞自己。
第三、交往或社交的需要 社會是人的生活樂趣的源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那種不准愛人與他人交往的做法,不但不能保證愛情的專一,相反,會導致心理平衡的破壞,對家庭生活感到厭倦,對愛人產生反感、乃致厭倦,使愛情窒息而死,其結果只能使婚姻破裂。
第四、愛好和感情的需要 各人有各人的愛好,你愛看戲,他愛打球,應盡可能滿足對方的心理需求並提供方便,而不應限制。感情的需要以愛為中心,誠摯、熱烈、持久的愛,會使對方得到最大的滿足。否則,失落感便會油然而生,不滿、煩惱、怨恨便接踵而至。
第五、宣洩的需要 愛人心裡不痛快時,總想找人訴說一番,一吐為快。這種宣洩的對象當然是自己的愛人最為理想。夫妻均以對方為宣洩的最佳對象,因此任何一方都不應責備對方心胸狹窄,或嫌對方嘮叨煩人。而應主動接受對方的渲洩,並進一步勸慰、疏導,排解其內心的痛苦,使對方從內心矛盾中解脫出來,建立新的心理平衡。這樣內心的痛苦便會煙消雲散,夫妻感情也會進一步得到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