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婚姻才知道自己沒有學會愛

走出婚姻才知道自己沒有學會愛

  一切都過去了,我的歡樂、我的痛苦,我離開了那個生我養我的城市,開始了我新的人生。我從小跟爺爺奶奶長大,又很嬌生慣養。我的任性、幼稚、缺乏責任感讓我付出了很大的代價,也讓我的第一次戀愛與婚姻很快結束了,在痛苦之餘,我希望自己能重新站立起來,也希望有我同樣經歷的人能吸取教訓。--揚濤

  決定自己找房子住是為了擺脫與爺爺、奶奶之間無休止的爭吵。雖然我出生才一個月就在爺爺、奶奶家生活,可我還是越來越不習慣、越來越不能忍受他們的嘮叨、他們的不講衛生、他們不給我自由、甚至他們什麼都替我干。我繼恨自己的父母之後,又開始恨自己的爺爺、奶奶。我覺得自己沒能繼續深造、若干次在工作上的選擇不當是源於父母的沒盡到責任和爺爺奶奶的無知。

  通過中介公司,我見到了我的女房東,一個顯得成熟、文靜的家庭主婦,今年29歲,叫依瑾。看房談價格都很順利,我決定租這套房子。職高畢業後我先後在幾個飯店幹過,開過出租賣過保險,還跟爺爺「借」錢和朋友合夥開過公司,但沒有經營下去。後來,我又到一家公司賣電腦,邊干邊學了一些電腦知識,業績不錯,收入也可以,支付房租也不太費勁兒。我跟依瑾商量能不能先付四個月的,依瑾很爽快地答應了。

  離開後,我對陪我一起來的朋友小力說:「這女的挺不錯的。」怎麼不錯,小力沒問,我也並沒多想。第二次見到依瑾是交房租、簽合同和拿鑰匙。她仍舊是一副既文靜又幹練的做派,人熟了也顯出她的熱情。搬家前她又來告訴我熱水器、煤氣灶等怎麼用,耐心又和氣讓我非常感動,我說:「真是太謝謝你了,等我搬完家一定請你和你愛人來喝茶。」我買了幾件簡單的傢俱和一些生活必需品,並把一些衣物也搬了過來,收拾好了以後,我打電話給依瑾,說好週末請他們夫妻倆來做客。

  星期六下午,依瑾和她丈夫一起來了。看得出依瑾精心地修飾了一番,髮式和衣著都很漂亮,她丈夫看樣子人很老實、本分,不太愛說話。所以,儘管他們兩個人一起來的,但主角顯然是依瑾。我們一起喝茶、聊天,然後依瑾說她還要把原來房間裡的地毯送到她親戚家裡去。我趕緊說:「我幫你送去吧。」依瑾說:「那太麻煩你了吧?」我說:「我有車很方便的。」然後,我就幫她把地毯捲好,扛到樓下的車裡。

  我從小喜歡車,在飯店接觸的許多人都有車,看到那些人開著私家車的神氣勁兒我一直都很羨慕,剛好有人要賣一輛二手車,我就跟朋友借了點錢,還軟磨硬泡地跟爺爺「借」了點兒,把車買了下來。雖然舊了點,但有車族的生活不但自己覺得神氣,連周圍的人看自己的眼光也有了一些不同,這讓我的心裡常常怡然自得。

  車開起來才發現依瑾坐在了副駕駛的座位上,他老公一個人坐在了後排座上。當時並沒多想,只是覺得我跟依瑾之間的距離似乎一下子近了。現在想起來這也許真的是一種身體語言,它讓我覺得距離近了同時也讓她丈夫感覺到了異樣,這是後來依瑾對我說的。

  這以後,我跟依瑾通過幾次電話,無非是我問問熱水器壞了怎麼修;她問問我住得習慣不習慣等等。我開始了一個人的自由生活,我雖然沒有真正談過戀愛但身邊也不乏女孩子。工作之餘也有一幫朋友一起吃喝打牌,日子過得挺開心。

  一晃兩個月過去了,有一天依瑾突然打電話給我,聊了一些不著邊際的話後,她說今天她上夜班,問我晚上能不能去看她。我答應了。晚上我去單位找她,那晚她比較輕閒,我們就天南海北地閒聊。聊我以前開出租遇到的新鮮事,聊我一個人出國旅遊的見聞……那天我特別能侃,從晚上9點多一直聊到她下班。

  那是一個初夏的夜晚,她沒有立即回宿舍去,而是和我一起從單位走出來,沿著馬路邊的林陰路散步。走累了就在街心公園的長椅上坐下,我覺得依瑾好像有很多話要對我說。一陣夜風吹來,依瑾打了個寒戰,然後對我說:「你能摟著我嗎?」我沒有說什麼就把她摟在懷裡。依瑾把頭埋在我的胸口上然後發出夢囈般的聲音,遙遠而飄渺:「如果有一天我們走到一起會怎麼樣?」我非常詫異也非常不知所措,我沒有說話,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依瑾說她第一次見到我的時候就覺得我是她心目中的白馬王子。還說了他們結婚兩年多來的生活。她說丈夫對她的好,就是每天做好飯到樓下接她,上樓一看都是她愛吃的飯菜;什麼活都不用她幹,什麼都順著她,但這並不是她要的生活,她覺得生活平淡得讓她窒息,她才20多歲,她希望過浪漫而有情調的生活,但他丈夫不能給她,他們缺乏共同的情趣和語言。結婚兩年多來她越來越失望,也越來越多的找機會發洩她的怨氣,而她丈夫也覺得很冤,兩人就經常不斷地發生口角,最近他們吵架吵得讓她心灰意懶……依瑾靠在我的懷裡敘說自己婚姻的時候,我覺得她非常可憐。就下意識地摟緊了她。那天我們就這樣聊到東方發白。

  從那兒以後,一遇到依瑾上夜班我就去陪他,她有活兒的時候我就在旁邊看著,我發現她還是很耐看的,尤其是眉宇之間總帶著的若有所思的神情,讓我感到既神秘又惹人憐愛,我知道自己對她的感情從同情變成了愛情。這是我第一次這樣地愛一個女人。一次她下夜班後我對她說:「別回宿舍了,去我那兒吧!」從那兒以後,我們背著她丈夫有過幾次幽會。但我越愛她心裡就越難受,覺得對不起她丈夫、覺得偷雞摸狗的很不是滋味。我就對她說:「我不想這麼偷偷摸摸的,我們得盡快跟你丈夫說這事兒。」於是有一天,她給丈夫留了一張字條就帶著幾件衣服住到了我那兒。

  沒過幾天,她丈夫找來了,我非常尷尬地看著他倆吵架;又過了幾天依瑾的哥哥來找我,對我說依瑾從小就非常任性,父母因為她是家裡的老疙瘩很寵她,養成了許多壞習慣,比如自私、任性。只有她老公能忍受她。他的意思很顯然,是讓我急流勇退。可當時我正對她非常迷戀,不可能相信他的話,在我的心裡認為愛一個女人是一個非常單純的事,哪裡還用考慮那麼多瑣碎事。在這一點上依瑾和我倒是一樣,她也從來不問我有沒有房子有沒有錢。她越是這樣我越是想在她面前炫耀自己,我帶她去高級餐館去酒吧,就好像自己真是童話中的王子錢用完了一伸手就會有人送到自己手上。

  三個月後,她丈夫看她真的不想回頭了就同意了她的離婚請求。但條件是錢和房子都別想帶走。依瑾沒有回頭,就帶了自己平時的穿戴離開了她生活了的家。這時我房子的租期到了,我們也無法再繼續租這套房子了,就一起搬到爺爺、奶奶家。我們雖然住在一塊,但她卻對我說:「咱們先別結婚,我想過一段自由的生活。」

  住了沒多久,爺爺奶奶因為年齡大了上下樓不方便,就把五層的兩居室賣了買了一套一層的一居室,兩套房子的差價款給了我,說讓我再攢點錢結婚的時候買房用。以前我沒有什麼積蓄,還因跟人賭博欠了很多錢。拿了爺爺奶奶給我買房子的錢,我還了一部分借款,但大部分沒有還,想等自己掙了錢再還,又租了一套房子,並花1萬多元給我們倆買了一對進口表,我沒有告訴她這些錢是爺爺奶奶給我們買房子用的。

  後來她知道了這件事跟我大吵了一架,她問我為什麼不跟她說實話。我知道自己不告訴她不對,但我是怕失去她對我的好感,她也許不會理解我的付出有多大,雖然原來我什麼家務事都不幹,也從沒有給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做過飯,但我給她做飯,干家務,這些不都是因為這份感情嗎?我們吵得很厲害,母親知道了,就來給我們勸架,儘管我們交往的時候沒有跟父母說,但父母還是認可了我自己的選擇。這件事後不久,我們登記結婚了。

  但直到結婚的時候,我還沒有意識到從這時候起我要對一個女人和我們共同組成的家負責任。我對做飯干家務也失去了興趣,就常常找理由晚一點回家,衣服也懶得洗。她常常提起要買房子,我說先租一段,等有錢了再買。後來我們商量買分期付款的房子,我們剩的那點錢還夠首付。但最終我們還是沒有買房子而是買了一些電器,還出國玩兒了一趟。

  在外面租房的半年,我們還是有過非常快樂的日子,我們倆的消費觀也很相似,但一過平凡的日子就會為了做飯、洗衣、房子等等吵架。半年後,房子的租期到了母親讓我們搬回去住,說這樣可以節省一些開支。當時姐姐的孩子也在母親家,依瑾又不喜歡孩子,嫌孩子吵;吃飯作息生活習慣等等也有很多不同,依瑾又有諸多不開心。搬到母親那兒以後,依瑾上班遠了,她就總是念叨是不是再買一輛車,因為我原來的那輛車已經賣了。開始我沒有同意,因為我們手裡雖然還有一點錢,但還有欠別人的錢沒有還,父母也不會同意我們買車,她說,我們可以不告訴他們,這樣,我又跟朋友借了點錢,買了一輛二手車。每天,我們悄悄地把車停在院子裡,不讓家裡人看見。

  車的事剛剛辦完,她又提到房子,說跟家裡住實在不方便、不習慣。我把她的意思跟父母說了,他們雖然很為難,但也似乎覺得小時候沒有對我盡到責任,所以對我提出的要求都想盡一切辦法滿足。現在想來我的許多毛病都是從小養成的。比如上中學的時候,因為學校流行穿「耐克」鞋,我跟爺爺說過兩次,他就答應了我的要求,當時我父母的工資加起來才1400元,我卻花1000元買了一雙鞋。而現在,我自己過日子還逼著父母幫我借錢買房。父母沒有辦法只好跟著我們去看房,我們看了一處又一處,最後終於看上了一套房子,一共21萬,我們還都覺得不錯。父母到親戚朋友那兒東拼西湊,共湊了11.5萬,依瑾借了5萬,我湊齊了剩下的錢。

  房子買了,馬上就要搬進去的時候,我在外面欠債的債主都來要債,慢慢地依瑾知道了,一場場家庭戰爭由此爆發,為了還債,不得不把車賣了。我很煩,也覺得自己這種拆東牆補西牆到處借錢的日子已經無法再過下去了,我為了借錢編了許多謊言,失去了許多朋友對我的信任。我沒有能力繼續扮演我在依瑾面前裝扮的形象,我煩透了,就跟依瑾吵架,最後還動了手。我們都對我們想像中的美好婚姻生活變得這樣不堪忍受而失望,因此決定分手。車、房、傢俱、電器都賣了,我們辦了離婚手續。

  從我們第一次踏入街道辦事處的門,拿大紅的結婚證,到第二次是拿離婚的「綠卡」,前後只有10個月。雖然,我和依瑾曾經打得不可開交,她也說對我由愛生恨,但我卻並不恨她。因為我知道,在這場短暫而又充滿傷害的婚姻中,我應負主要責任,儘管我的許多錯誤是由愛而生的。我還沒有學會生活、沒有學會愛。而更加不幸的是她也和我一樣,比如她就曾經說過:「愛一個人太累了,不如被人愛;任何人也改變不了我,誰要想跟我好,誰就得改變自己。」並發誓說永遠不要孩子。可以說,我們有許多共同點,而最大的共同點就是我們都是從小被慣壞的孩子。我想,兩個不懂愛的人成就的一樁婚姻是一場悲劇這也應該並不奇怪吧,我希望別人也希望自己今後不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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