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愛
在舊版兩性辭典中,「戀愛」被稱為是走向婚姻的階梯,以締結婚姻為目的,與婚姻割裂的戀愛被認為是不正當的。也就是說,如果不想與某人結婚,便不該與其談戀愛,正如與某人結婚了,再與第三者戀愛,就是違反道德的。
在「舊版」戀愛規範指導下的戀人,其戀愛行為中應該一直有個明確的目的:我要與對方結婚。並為達到這個最終目標決定他們的戀愛方式與行為。因此,那種僅僅因為對這個人有愛情的交往是要受到排斥與指責的。
而以一個現實目的作為情感活動的出發點時,我們便不可能使情感進入最自然、最本真的狀態,難免使人類最美好的感情失之於功利。
戀愛的過程是一種性心理和生理的滿足過程,也是一種心理與文化的交流。
在這個純情難再的世紀之末,已經演繹出一整套戀愛中的交流技法。「談戀愛」已成為一種利用技法達到目的的行為。所謂戀愛高手便是精熟這種技法的男人或女人,他們極善於表現自己、蠱惑對方,從而達到目的,而這種目的往往距離古典的愛情定義遠矣。
戀愛,正像做愛一樣,正在變成一種造出來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