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這個東西

愛這個東西

  陰雲嚴嚴實實地擋住了陽光,未到傍晚,天已暗下來。雨點不急不緩地敲著玻璃;隔了窗子,可以清晰地聽到呼呼的風聲夾帶著雨穿過剛剛青綠的樹;雖已等得不耐煩,畢竟盼到了溫暖的春:從學校回來,一路金黃
的迎春熱烈地撲進視線;白色的水仙也在各家門前開得端莊優雅;走在路上,風放肆地掀起外衣,但分明再不像前些日子那樣兇惡;暖暖的風卻好像溫溫柔柔地把心吹起了。

  打開房門,又回到了自己的小窩。週末的街上熱熱鬧鬧,這裡的每一樣東西卻像我離開時那樣各職其位,安安靜靜。偶而出外旅行,或是在學校忙碌了一整天,再回到這裡,看到熟悉的一切物什:散漫在桌上的書,水杯,堆在床角的雜誌,茶几上的照片,靠在牆角的雨傘,總會感到踏實和溫暖。這一個人的家雖多有孤單,終是屬於自己,在這小小的空間裡,我有充分的自由支配生活與時間與情感,像今日,心情遠不似外面的天氣那樣陰沉,許是滿地零落的粉紅淡白的花瓣,許是已變柔和的風,許是剛剛萌發的綠色,許是就要結束的課程,逗引了心中的情感,像漲潮,一層層推向岸邊,一點點填滿心的空間,填滿了屬於自己家。這是孤獨的時刻,又是敏銳感受的時刻,什麼也不做,卻感到生命在流動。

  按下鍵,房間裡又飄起樂聲;孤單而憂鬱的吉它再一次彈出一首首校園歌曲,敘說著屬於大學生的歡樂,友誼,感傷,和純真的愛情。雖已離開校園很久了,但誰又能忘記那一千多個日日夜夜簡單,糊塗,也快樂也憂愁的生活?誰又能不記得自己那一顆敏感熱烈的年少的心為了誰而「消得人憔悴」?

  擁有的日子裡全不在意,忽然有一天回頭望望,校園的門早已緊緊關上,年少的日子連同年少的情感也都瑣進了校園,已是夢般遙遠,只是在回憶裡變得逼真得讓人心疼。尤其這樣漂洋過海,在一個完全陌生的土地上求生存,還有幾份情感經得起日復一日瑣碎生活的磨損和擠壓?有多少心已變得麻木無覺?

  「遠遠地離開你,離開喧囂的人群,我請你作一個流浪歌手的情人,我最喜歡的兩句歌詞。憂鬱,孤獨,而悲傷的音樂每每能穿透了情感,讓我心動得流淚,飽滿的情這時浸漫了全身,真切得如風輕撫波紋,如雨滴滑下花瓣。

  從青春開始,就感受著,思考著,也修改著對愛的定義,這麼多年磕磕絆絆,認真琢磨卻只懂得什麼不是愛,也才發現好像又回到了起點,到底珍惜著一個簡簡單單的情字。

  也許那流浪歌手很幼稚,但我如何能輕謾他心中一塵不染,真實豐厚的浪漫情愛?很多時候,你只聽說女朋友,男朋友,丈夫,妻子這樣的字眼兒,卻有多少人思念心中的情人?

  活到現在,只有一次毫不吝惜地說出"我愛你"。那一年十九歲。他也不過是一個二十三歲的楞頭大男孩兒,但在我當時的眼中,他卻成了一團耀眼的星光。一個偶然的機會,他敲響了我的房門,隨意地歪戴著帽子,臉上一副自在無羈的神情,渾身透著咄咄逼人的銳氣,眼睛毫不躲閃地看著我。從未靠近過男孩子的我那裡經得住這樣毫無顧忌射過來的目光和鋒芒畢露的聰明勁兒,一下子就糊里糊塗又無比興奮地掉進去了。那天玩得很晚,他送我們回宿舍,一路談笑風生,嘲笑別人,也輕鬆地自嘲。我沉默地走在他身後,竟然也不敢看他,直望那一段路長些,再長些,哪怕走一夜。那一個夏夜好像有點兒霧,在我記憶裡是最美麗溫柔的夜晚。

  接下來的幾個夜晚,我廢寢忘食地寫了一封十幾頁的長信,卻至今也不肯承認那是一封情書。幸虧當時還沒有開學,我提早回學校訓練藝體,晚上有得是時間。在信裡,我才敢大膽地稱他如一團生命的火,熱烈,難耐,說自己平生第一次讓感情塗滿狂奔的慾望,渴望他整個的生命;不明白為什麼愛戀他,我只是知道自己頭一次願意付出深藏心底的青春之愛的熱烈。那滿篇飛舞的愛字卻嚇跑了他。他對我說還是做一般朋友。我的自尊大受傷害:什麼一般朋友,我們壓根兒還沒做過特殊朋友。我要回了信,從此也不再搭理他。我不瞭解他其實還是一個不懂愛的男孩兒,我的冷傲激起了他的好奇與征服欲,這麼容易"上鉤"卻又掃了他的興。

  雖然決意不跟他再講一句話,內心的感情卻不能說斷就斷,況且在那樣的年齡一見衷情式的愛可不是容易壓抑的。每天仍然暗暗地在校園尋找他的身影;看到他跟別的女孩兒走過,要躲在蚊帳裡哭一鼻子;聽到朋友把他奚落了,也心疼得流淚;節日裡穿著新買的衣服到處亂轉,希望能撞見他。大學四年就這樣溜走了;我甚至沒有拉過他的手,除了知道他情場上很得意,愛踢足球,愛玩橋牌,下圍棋,對他實在談不上更深的瞭解。但四年付出的情感卻真實得不容置疑。他很早就退學離開校園了,我也不知他的去向。臨出國給他寫了一封短信,告訴他要走了,無論他在哪裡,成為什麼,我都真誠地祝福他。四年過去,早已能平靜地看他看這段感情。不管怎麼說,他激發了我的激情與溫柔,讓我覺得自然,世界,生活都因他變得這樣美好;為了這份純潔的愛,我對他永存著溫柔的關心。信留在他的朋友那兒,根本不知道他能否收到,就退學回家辦出國手續。他卻意外地跑到我的家鄉與我告別。我陪他玩了一天。他那依然不掩飾的滿不在乎的勁兒還遭了我媽的白眼兒,滿臉警覺地質問我他是什麼人。他對我說複印了我的信,灰心的時候讀讀還真能找回幾分自信。那時他也就二十六七歲,但兩三年的社會生活就已經改變了他的個性,挫折已磨鈍了他的銳氣。終於這麼近地走在他身邊時,我才瞭解他也只是一個普通男兒,有魅力,也有缺陷。當我能看透他的內心時,意識到自己長大了,四年的情感多憑了想像,夾雜了很多虛榮的成份,並不能稱為真正的愛;但我絕不想否定過去。只要付出是真的,就是美的。我們在校園裡分別;站在寒冷的夜裡,他深深地吻了我,輕輕說不要忘了他。看著他的背影淹沒在黑暗裡,心已平平靜靜。單純的歲月就這樣隨著他遠去的腳步永遠消失了。

  愛有時這麼容易,有時卻那麼難。在他之後,再也沒有衝動說出愛字。出國之後,交往的男孩兒都抱怨我在語言上太吝嗇。有時我也想:是我變得太苛刻了?還是大學時的感情只是年少的幻覺,好像生活在跟我們開一個惡劣的玩笑,借你一段愛玩玩兒,又很快地收回去了?難道我像所有其他人一樣內心已無激情,不能再癡心地付出,不敢再說:"即使你是魔鬼,願隨你到天涯海角"?再也不願作一個流浪歌手的"傻"情人?

  離開故鄉的校園,又進了美國的,繼續學生式的生活。但兩種校園的差別,絕不止是有無校門。這裡的校園再美,都像與我們無關。你還能坐在大禮堂看電影,跟其他同學一塊兒起哄,叫好嗎?還能帶著熱情去看校園十佳歌手大獎賽嗎?還能為聽一個好講座擠破了衣服嗎?還有午間新聞嗎?還能睡眼朦朧地爬起來衝進食堂買糖花卷兒嗎?心還能隨了四季浮沉嗎?再看看那些來自故鄉的學生,二十幾歲卻好像已脫盡了青春的熱情,一副未老先衰的樣子,哪裡還有興致騎上幾小時自行車到郊外遊玩兒?哪裡還會抱著吉它自在地唱起「西邊的太陽就要落山了」?哪裡還有情緒談起「白髮的先生漂亮的女生」?更不必說癡情愛一回了。是生活把他們的感情壓縮得無可覺察了嗎?還是大學時代的愛根本太虛幻幼稚?浪漫真是脆弱得經不住生活的嘲笑嗎?他們說感情這東西太累;婚姻與愛情是兩碼事;最實在是找老婆過日子;有人說你的觀念還停留在學生時代,沒有愛怎麼就過不了?我看著他,無言以對。如果追求真愛是一種幼稚,我甘願一輩子幼稚;如果全憑了所謂的"生活常識"踏實過日子是一種成熟,不要這成熟也罷。有時我很驚奇於人能在這麼短的時間適應沒有感情色彩的生活,忘了自己曾怎樣渴望全身心地愛與被愛。看著一張張麻木,疲倦,而沉悶的面孔,我對自己說我偏要尋求樸素的真情。

  是在這寂寞的時候,他走進了我的生活。相識得平凡而普通,未料得激起了他狂熱的愛。那麼一個自尊而內向的男孩兒竟像十八歲初戀的少年在激情面前不知所措。打著電話竟要在深夜開車過來,苦勸了幾小時,他仍然還是在凌晨把車開到了樓下,就坐在車裡等我醒來。一夜只睡了兩三個小時,早上還要爬起來上班,心裡著實有點兒惱,可又不忍趕他回去,只好打開門讓他在屋裡休息。對他坦言對另一個人感興趣。他說並不要我完整的感情,只要能留點兒空間讓他愛就夠了。幾次徒勞的努力之後,他給我寫了一封信,說他這樣瘋狂地來找我絕不是一時的衝動;快近三十時他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他幾乎是全盤地欣賞和接受了我的一切;和我在一起的每一刻都讓他感到活著是多麼歡快和讓人興奮。一見衷情之下他認定我是他一生一直在尋找的人,他的知音和同類。他想要長久地愛下去。我感動於他的信,卻仍然堅決地讓他放棄。其後一段時間他不再打電話,我也赴了幾次約會,卻發現我所感興趣的男孩兒除了溫雅的風度,機智的談吐,和一付動人的嗓音之外並沒有其它內容,更難以接受他的自我中心,瑣碎和俗氣,很快就停止了交往,暗地裡嘲笑自
己品味太低;在此其間他又來了一次,給我第二封信,寫得極其工整。獨自一人時細讀,其效果就遠不止感動了。他說想往著與我一起拋卻所有世俗顧忌,結成知己,在彼此的心裡建造天堂,忘掉除卻倆人之外,生命,歡樂之外的一切,痛快淋漓,盡情地享受生命中大大小小的歡樂,享受彼此,在一起創造蓬蓬勃勃,充滿生機和活力,無限滿足,無限快樂的日日夜夜。自以為已對情書產生了免疫力,卻把這封信讀了又讀,細嚼慢咽地讀著字裡字外的感情。信中真純的愛的渴望彷彿又把我的心帶回了故鄉的校園。我驚喜地發現在這個"唯物主義"的世界裡,還有精神上如此親近的故鄉人,追求著沒有雜質的浪漫。終於拿起電話,約他過來:為了信中的話語,也要對他柔情以待,即使不能做同等回報,至少深深地感謝,珍重他的愛。

  再次相見,雖只是短短的幾日,彼此付出的,卻絕不可以時日記。他的愛揉和了至深的溫柔,憐惜,和瘋狂的熱烈。他自由而野性十足的愛慾象洪水一樣衝垮了我的拘謹和羞澀,倆人之間再也沒有任何防線,徹底融和了。我毫無保留地接受了他,沉迷在他的愛裡。平生第一次爆發了不可扼制的情慾。當靈與肉完美地結合時,當情與欲成為一體時,做愛竟是如此美麗得讓人歎息嗎?他說在我身邊時他什麼都不想了,而我也已經掉落進他的愛裡。窗外冰激凌車叮叮咚咚的音樂,和夏夜綿密的雨聲,浸透了倆人創造的至潔的愛,從此不絕於心。我已經深深地依戀著他。

  他卻要回國了,去接那個深愛他的女孩兒。臨行,他送我「Love Me Tender, Love Me True」的歌,對我說:我愛你。回國原在他認識我之前就定好了,而我也約略知道他在國內有一個女朋友,一旦出來,恐怕終會與他在一起。他幾次說我們相識在錯誤的時間,我卻不能同意。與他相遇時正是我青春最燦爛的時刻:自信,堅強,獨立,年輕,美麗,又因為閱歷而成熟了許多,所以能與他有這一段情與欲相融相諧的戀情,這在我看才是生命裡最本質,最該珍惜的東西,是生活贈與的珍貴的禮物,值得一生保存在心裡,與誰生活在一起,又有什麼關係?只要他也能用心珍愛這段記憶,其它的都不重要。愛有時很霸道,有時也很灑脫。

  一月之後,他又回來了,一切卻忽然不同了,他不作任何解釋,簡簡單單地從我生活中消失了,從此沒有一個電話,一句關心的言語。我一下子糊塗了:我難道成了毒品,誘惑他過足了癮,卻又因犯罪感而要對我避之不及嗎?接下來整整一個月根本吃不下飯,本來也沒有多餘的脂肪可以消耗,幾天折騰下來人就憔悴了。這一生也從未為誰流過這麼多眼淚。他的信,激情,溫柔,愛的話語,短短的相守的記憶,都變成了鋒利的刀,想起時痛楚幾乎變得physical。幸好很快搬離了那間屋子;卻又不得不搬到同一個城市。安頓在這個陌生的地方,坐在亂七八糟堆放的盒子中間,感到深深的淒涼和孤獨。終於近在咫尺時卻已無緣相見。明知過去的已經過去,從前的歡樂永遠不會複製,即使他又回頭,但擋不住記憶,也就擋不住心痛。不是有歌唱道:寂寞是因為思念誰,痛苦是想忘記誰。對於曾用過的東西都會有留戀,何況這麼近的一段感情呢?去參加各種聚會,認識各樣的人,孤獨卻在人群中變得更加尖銳。

  這樣半年多的沉默之後,給他發了一封英文長信,他才終於有了回音,才解釋為什麼停止了與我的交往。他說我終究不會愛上他,他的女朋友又正好來,他覺得該停止這種無緣無望持久的關係了。看著他回的e-mail,又止不住淚水:他寫的信在心中一頁頁翻開。我忽然覺得自己像個十足的傻瓜,近一年來自欺地生活在他的信裡,生活在一段虛枉的回憶裡。終於懂得了一個簡單的道理:愛不在語言裡。除了熱情的話語,他從不曾為愛付出什麼,只因為怕最終失去,就不敢堅持下去;只因為沒有承諾,就乾脆把感情從心中也放棄了。他早已清楚這追求路的艱難,既無勇氣承擔愛的風險,那一段艱苦的努力又所為何來?是孤獨讓他變得軟弱了嗎?他又何苦放棄自尊折騰自己也折騰我的情感?生活中的愛都是如此脆弱嗎?他聲稱找到了自己的知音,我卻要問這世上誰會這麼輕率地放棄自己的真愛?他讓我不要再給他寫什麼,怕那已變成他的未婚妻的女孩兒發現。對這懦弱又虛偽的行為我感到一陣噁心:本已再無一字好講,他竟怕成這樣。無論作為一個人或一個女人,他都不瞭解我。這樣一個謹小慎微到虛偽,溫柔到懦弱的人又何值得我為他痛苦這麼? 是我又品味低劣了嗎?還是這裡的愛最多不過如此?終於相信的他的愛經不得任何考驗,早已變質。忽然覺得很累。

  近一年的孤獨與想念與怨意與眼淚壓得我透不過氣,又絕不能從一個又一個的聚會上找到解脫;當那些人自以為時髦地大談生意和股票,有錢的單身和 available的女孩兒,一付裝腔作勢的樣子,我只好呆呆地盯著眼前的餛燉湯一言不發。這個虛榮的名利場不用一刻鐘就讓我反感。這裡還有會欣賞生活本身樂趣的人嗎?我忽然想擺脫感情的重負,和這群虛假的人們;我想要發自內心的輕鬆的歡樂。這時這個可愛的男孩子出現了。
  他與我同時來到這個城市,我從紐約,他從北京。學校裡辦舞會,他把門收錢,進門時跟他隨便聊了兩句。後來他請我跳舞,那北京男孩子特有的大方,和隨意自在的輕鬆話語逗得我很開心。累了坐下來看他跳disco,一點兒不循規倒矩,卻很有悟性,線條明晰的身體充滿了樂感,極其靈活,散發著青春勃勃的生機:這才像我熟悉的青春生命;我喜歡身邊的人這樣盡興地享受快樂的時光,讓我也感染了輕鬆的情緒。

  因為住得很近,他偶爾來我這裡,說一聲想聽歌兒了就過來;進得屋裡,倒像在自己家裡一樣自在,開音響,選 CD,還賴在床上閉目享受,那單純的樣子絲毫沒有引起我的反感。他對美國流行歌手比我清楚得多,一個個給我介紹。我的存貨他大都聽過。

  他跟我講他們四中一個校友假期回國游西藏製作了許多幻燈敘述獨自一人旅行的經歷,看得他興奮得也想去冒險;同上一課,一次下課出來,外面陽光正暖融融地照在行人的背上,天上只零星地飄散著幾朵白雲,空氣中散發著濃濃的春意。我剛抬腳準備過街坐地鐵,他一把拉住我說:走回去吧。"走回去?那得多久?""二十分鐘,"他說"天這麼好,幹嗎坐車?人擠人的。"我衝他一笑,倆人就這樣一路聊到家。原來他經常這樣從學校走回去。

  一些中國學生組織游泳比賽,他請我去湊熱鬧,我不大會游,就幫他們計時。結束了倆人一同往回走,到了我的房前他倒是不客氣地邀請自己進了我的家。我做飯時他說出去買些零吃,去了很久才回來,說想買酒卻忘了是星期天。吃了飯他催我立時收拾了碗筷,要我出去幾分鐘,他要「佈置」我的房間;看看這些簡陋的桌椅,幾分空間,實在想不出還能擺出什麼花樣兒。再進屋時我卻著實有點兒驚訝了:他把落地燈調得很暗,又變出三個小玻璃杯,倒進半杯雪碧,放進白色的蠟燭點上了,在桌上,書架上搖搖擺擺地晃著亮光,滿屋還飄起了"Falling Into You"。對這靈機一動的主意我禁不住微笑了。我問他為什麼要在杯裡倒水,他說國內卡拉 OK舞廳都這麼做,那語氣好像我不該提這樣一個常識性的問題。他把手一伸:跳舞吧。你說我能拒絕嗎?

  曾經鍾情的男孩兒比他現在還小兩歲,那時覺得他真老練,琢磨不透;現在面對這個男孩兒,卻只是感到如潭水清澈。那短短的幾小時,他又把我帶回了大學時代,貧窮的少男少女卻個個有一顆無比富有的心,充滿了好奇和浪漫的情調,真是窮開心的快樂青春。這裡的男人們也學會了送一束買來的玫瑰,感情卻像那溫室的花兒一樣做作,連那半閉的沒有香氣的花瓣兒都透著蒼白無力的慵懶勁兒。

  他從沒問起我的追求,從來沒有頻繁地打電話,天天要與我呆在一起,也不說我是他今生所愛;他從來不看我架上的書,像那個讓我失望的男孩兒那樣"那麼有興趣看我喜歡看的書,渴望瞭解,理解我的一切。"他只是這麼一個簡單,自然,單純,清新可愛的青春少年,讓我感到輕鬆愉快,像窗外透進的一束春光,充滿了歡樂。

  再一次舞會,請他跳舞,拉著他的手走進舞池。舞曲間,他說你的身材真好,我說我們倆人做國標搭檔一定是最漂亮的一對,倆人於是開懷一笑;他說紅色的燈光打在人臉上特別漂亮,我說你的唇非常性感,倆人笑瞇瞇地對看一眼,不會為這玩笑話心跳不止。又請別人跳時他竟露出幾分忌意,湊過來聽我說些什麼;而他與別人跳得興奮時我坐在暗影裡竟也感到了點兒嫉妒,用目光追尋他,「願自己是一街燈光,將你緊緊包圍,所以任何女孩兒都不能走近。」這初戀時無奈又澀澀的感覺好像已是那麼久遠的事了,再次體會卻早已能輕鬆地自嘲,一笑置之。

  近一年來第一次有人幫我卸掉了些感情的重負,使我起碼有零星忘記的時刻。給朋友發e-mail,說現在就愛和同齡人在一起。他大大地驚訝了。在他的印象裡,我好像從來不屑正視小男孩兒。我說也許是苦了太久,太累了;此時此刻,我需要輕鬆的歡笑,至於愛,又是另外一回事。誰知道什麼是愛?我只懂得再也不需要虛假的狂熱,我的感情不再需要語言來填滿。在這青春時刻,我只想充分享受生活,想走進春天的大自然,想看著綠芽拱出褐色的枝杈,想欣喜於花兒一朵朵盛開;想心情也像春光一樣明媚;想沉浸在音樂裡,讓它打濕了心情;想貪婪地讀著心愛的書;想什麼都不做,就讓情感漲滿了,像今天這樣,單只感到活著,感到年輕,感到生命的脈膊在有力地跳動。

  錄音機裡還在唱著"冬季的校園"。在這孤獨的愉快中,又想起這個單純的男孩兒。愉快,這是純粹的愉快的想念。我就要離開這裡,一切在幾天之內就成了不復回的過往,但我不再感傷。送給他一盤倆人都愛聽的 "Falling Into You",真誠地感謝他帶給我的快樂。他終將成為細緻體貼的好情人,而我將始終是他的朋友;分別後,不會有任何悲傷與怨意,我們將輕裝踏上自己的路。

  所謂深沉,成熟曾是我要從男人身上尋找的品質;現在,卻要好好珍惜曾視為幼稚的純情,為了心在青春消失時依然能熱烈地跳動,能敏銳地感受生活,感受強烈的愛,感受一切美好的東西。今生所求,不過是少有虛榮,不會因白髮褪色的相知相愛,能讓我在這動盪而浮燥的世界上感到永恆的靈魂的安寧,也許一生只是在尋求路上跋涉,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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